約翰一書 簡介

大綱
本書概覽

本書卷談到三個群體:「我們」、「你們」與「他們」。「我們」主要是指本書卷的作者與他的同工(見1:1我們」註釋),這群人是基督信仰的見證者與傳承者(見1:2註釋」);「你們」則是本書卷的讀者。本書卷的「我們」,有時同時包含上述兩個群體,指活在正確信仰傳承中的信徒(如 1:6; 2:19; 3:1等)。至於「他們」,在本書卷中指一群曾在「你們」當中散佈偏差教導的人,但本書卷寫作時已從「你們」當中離開(見 2:19)。

本書卷有兩個倫理的提醒及一個神學的教導,這三者可能均是要處理「他們」過去偏差的教導在「你們」當中所留下的影響。第一個倫理的提醒,是要遵守上帝的命令(見 2:3-4; 5:2-3),很可能是因為「他們」認為,違犯上帝的命令,是無關緊要的(見 1:8; 2:4,6)。第二個倫理的提醒,是要彼此相愛(見 3:11-18; 4:7-12,16後半-21),因為「他們」忽視了愛弟兄姊妹的命令(見2:9-11註釋」)。神學的教導方面,強調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見 1:1-2; 4:2-4,13-16),因「他們」對耶穌基督的認識有所偏差(見 2:23; 4:2以及1:1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註釋)。不過,本書卷並非循特定的思路依次鋪陳這些教導,而是以交錯的方式,反覆多次論及上述的倫理提醒和神學要旨。

作者

本書卷與約翰二書約翰三書在教會傳統中稱為「約翰書信」,然這三卷書的內文均未提到作者的名字,僅在約翰二書約翰三書中提及作者的身分是教會中的一位「長老」( 約二1:1; 約三1:1)。自主後二世紀末,有教會開始將這三封書信和約翰福音啟示錄視為「使徒約翰」的著作,認為這些書卷的作者均是耶穌的門徒「西庇太的兒子約翰」(參 太4:21; 可1:19; 路5:10),他即是約翰福音中「主所愛的那門徒」( 約19:26; 21:7,20;但須注意,約翰福音的內文同樣沒有提到作者的名字)。根據此一觀點,使徒約翰曾從巴勒斯坦移居到以弗所,在該處寫下約翰福音約翰書信,啟示錄則撰寫於以弗所外海附近的拔摩島。另參14頁地圖。

教會歷史的文獻顯示,上述這些著作確實與以弗所有着地緣的關係,然而,這些作品本身的文學特性,令一些當代學者對上述傳統觀點有所保留:

面對上述問題,有學者完全揚棄傳統觀點,認為這些作品並非使徒約翰的作品,而是熟悉使徒約翰思想的一群門徒,在他死後所撰寫,因此可視為「約翰學派」的作品集。另一些學者雖同意啟示錄的文學風格與其它約翰著作差異較大,可能另有作者,但約翰福音與三卷約翰書信之間神學觀念相似的程度,較可能仍為同一個作者的作品。

在這些認為約翰福音約翰書信出自同一作者的學者中,部分採用傳統觀點,以使徒約翰為作者。但另一些學者,則根據晚近初代教會史的研究,認為這些作品為耶穌另一位名為約翰的門徒所寫,其觀點如下:

當代學者雖對約翰書信作者的問題意見分歧,但多同意這三封書信彼此關係密切,且可與約翰福音放在一起,看做是同一個「約翰傳統」之下的著作。這些作品如出自同一人的手筆,這人應為一位與以弗所有密切關係的約翰,可以是使徒約翰、門徒約翰,或者長老約翰

雖然學者對約翰一書作者是誰的問題,仍未達成共識,以下的註釋仍根據教會傳統,以約翰來稱呼本書卷的作者。

文體與寫作對象

教會傳統雖將約翰一書視為「書信」,但本書卷並無一般希臘羅馬書信格式的開頭及結語(可與約翰二書約翰三書比較;另見短文希臘羅馬的書信格式)。本書卷的體裁,較像是講章,或基督信仰的神學申論。從約翰多次以「孩子們」來稱呼讀者的情況來看(如 2:1,18;參2:1小子們哪」註釋),本書卷的寫作對象應是一群敬重約翰、且與約翰關係親近的信徒。

成書時間與地點

由於約翰書信均未交代寫作的場景,也缺乏與這些書信同時代資料的佐證,因此學者對於約翰書信成書時間與地點的看法,都只是推論與猜測而已。絕大多數學者相信,這些書信成書的時間約在主後一世紀的80年代或90年代,成書的地點則可能在以弗所城或是在亞細亞省一帶(見14頁地圖;另見以上「作者」討論)。

在正典的順序中,這三封歸於約翰名下的書信,是依據篇幅的長短來排列的,但這樣的順序未必就是成書時間的順序。另見 約二1:1約翰二書簡介之「寫作背景與目的」(82頁)。

至於約翰一書約翰福音成書時間的先後,以及這兩卷書在神學思想上的演變,學者的看法較為分歧:

不過,這兩卷書之間確切的先後關係,仍難以完全斷定,因此也無法從中完全確知約翰著作在思想上的發展。而若約翰福音約翰書信為同一「約翰傳統」中不同作者的作品,就更難以確切推斷彼此依存及成書時間先後的關係。

寫作背景與目的

如前所述,曾有一群假教師(即「他們」)在讀者(即「你們」)中傳講偏差的神學與倫理教導(見以上「本書概覽」討論),而「他們」的離開,可能同時也破壞了原本信仰群體的團契。本書卷作者(即「我們」)為了處理這樣的餘波,一方面總結「他們」的錯誤,提出警告,另一方面也勸勉「你們」繼續走在正道中,追隨「從起初」所領受的教導( 2:7,24; 3:11)。

歷來許多學者試圖找出約翰所批判假教師的具體身分,然由於本書卷並無具體明確的時空,因此這樣的探究只能根據本書卷中教導的主軸,猜測假教師的面貌和主張。曾有學者認為,約翰要批判的是初代教會所面對的異端克林妥(Cerinthus,卒於主後約100年),因他主張神性的基督與人性的耶穌並非永恆地結合在一起。而當代不少學者認為,本書卷中的假教師較可能為日後基督教諾斯底主義的雛形(見短文「知識」與諾斯底主義),了解諾斯底主義的思維,將有助於認識本書卷所處理倫理與神學問題的可能根源。

在倫理上,本書卷反覆強調遵守命令和彼此相愛,可能是由於假教師(即「他們」)和日後的諾斯底主義者類似,輕忽倫理行為的重要。主後二世紀的基督教諾斯底主義者認為,得救在於取得屬靈的「知識」,以致可以讓人的靈脫離邪惡物質世界的束縛。這樣的想法也暗示,人在這世間的倫理行為與救恩無關,擁有屬靈「知識」的人,也不會因為肉體敗德的行為而影響救恩。約翰強調遵守上帝的命令和信徒之間的彼此相愛,可能是在批判這種忽視倫理責任的傾向。

在神學上,本書卷強調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可能是由於假教師與日後基督教諾斯底主義者一樣,對耶穌的身分有偏頗的理解。他們可能相信神聖的事物不能與邪惡的物質世界有任何關聯,因而主張耶穌基督並非真正成為有血有肉的人,而只不過是聖善的靈在物質世界中的投影,並非實體;另有些人則可能區分了耶穌與基督,認為基督是屬靈性的,耶穌則是屬肉體的,進而否認耶穌就是基督。前者認為耶穌基督沒有真正的人性,後者則否定耶穌的神性。約翰強調耶穌基督成了肉身,可能是在批判這一類的神學偏差。

雖然約翰所批判的假教師並不必然是主後二世紀的基督教諾斯底主義者,但從本段的討論來看,本書卷中的「他們」與日後的基督教諾斯底主義者,有其相似之處。

神學主題

本書卷並非以明晰的邏輯論理鋪陳,而是反覆以不同的角度將約翰所關切的神學主題交織呈現,這些神學主題羅列如下:

在歷史中產生的影響

2:16所談的「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雖在本書卷並未更多着墨探討,對於後來教會對「罪」的探討,卻有着深遠的影響。

主後四世紀末、五世紀初的教父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主後354-430年)在其懺悔錄約翰一書講道集中,均將馬太福音中耶穌所受的三個試探(見 太4:1-11),與「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相對應。奧古斯丁將「肉體的情慾」理解為感官的慾望,將「眼目的情慾」理解為好奇心所引發的求知慾望,而「今生的驕傲」則與期望他人敬畏並愛戴自己的欲求有關,三者可視為人的貪慾三種不同的呈現方式。此外,奧古斯丁也提到,「眼目的情慾」容易將人引向「驕傲」,而從奧古斯丁論述的方式來看,「驕傲」似又可視為這三者之最。

以「情慾」和「驕傲」來探討人類的罪性,當代最主要的繼承者為主後20世紀美國的神學家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主後1892-1971年),在其人的本性與命運的上卷中,尼布爾將「驕傲」和「情慾」視為人類逃避其「按着上帝形像受造」本相的結果。尼布爾認為驕傲的根源,是人逃避自身「受造」的現實所致,這種逃避是以多種的形式呈現:個人方面,可以是權能的驕傲、知識的驕傲、德性的驕傲,與靈性的驕傲;群體方面,可以是對國家的偶像崇拜,以及民族的驕傲。至於情慾的根源,尼布爾認為是人逃避自身「上帝的形像」所致,所體現的是陷溺於口腹之慾與性的縱慾,並偶像的崇拜。與奧古斯丁類似,尼布爾認為,「情慾」與「驕傲」並非可截然劃分的兩者,相反地,這兩者經常彼此糾葛地呈現出來。

5:16所談「至於死的罪」,本書卷並未明確指出其內容,引發後世教會對其內容與範圍的探討,從而在西方教會(基督公教〔天主教〕)中逐步發展出「七大死罪」的想法,以忿怒、貪婪、怠惰、驕傲、淫慾、嫉妒、貪食為七個「至於死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