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約翰書信中的聖靈

譯作「靈」的希臘文,在約翰福音中出現24次,在約翰一書中出現12次,未出現於約翰二書約翰三書。該詞語的語意範圍甚廣,可指「風」( 約3:8〔第一次〕)、「人的心靈」( 約11:33; 13:21,《和》均作「心」)、「靈魂」( 約19:30)、與肉身相對的「靈」( 約3:6〔第二次〕; 6:63〔第二次〕),或靈界的存有( 約4:24〔第一次〕; 約一4:1〔二次〕,2〔第一次〕,3,6〔第二次〕),但在約翰福音約翰一書中,該詞語更常用來指「聖靈」( 約1:32,33〔二次〕; 3:5,6〔第一次〕,8〔第二次〕,34; 7:39〔二次〕; 14:17,26; 15:26; 16:13; 20:22; 約一3:24; 4:2〔第二次〕,6〔第一次〕,13; 5:6〔二次〕,8,而 約4:23,24〔第二次〕; 6:63〔第一次〕的「靈」亦有可能指「聖靈」)。

路加著作多次描繪聖靈所帶來外顯可見的超自然現象(如 路1:67; 徒2:4; 5:1-11; 10:44-48; 19:6),保羅書信亦提及聖靈所帶來外顯可見的恩賜(如 林前12:4-11),但在約翰福音約翰書信中,除了 約1:32-33聖靈如鴿子降在耶穌身上的描述外,所描繪的聖靈均無明顯可見的外在現象,這些書卷着重的,多為聖靈與上帝和耶穌之間的親密關係,以及聖靈在信徒當中的內在工作。

在與上帝和耶穌之間親密關係這一方面,約翰福音提到聖靈降下,住在耶穌身上( 約1:32-33:對照 太3:13-17; 可1:9-11; 路3:21-22),也提到聖靈同時為父上帝與耶穌所差,來到信徒當中( 約14:16-17,26; 15:26),約翰一書則提到,這位聖靈即為「上帝的靈」( 約一4:2)。在約翰福音約翰一書當中,父上帝與耶穌均被描繪成那獨一真實的真理之源(見如 約1:9,14,17; 3:33; 7:28; 8:26,32,40; 14:6; 17:3; 約一5:20),因此,在這兩卷書當中,聖靈也均被稱作「真理的(聖)靈」( 約14:17; 15:26; 16:13約一4:6;另參 約4:23-24,「心靈和誠實」希臘文作「靈和真實」,「聖靈和真理」為一可能的理解)。

對信徒而言,約翰福音指出,領受聖靈的洗,是信徒進上帝國的先決條件( 約3:5-8,另見 約20:22),領受聖靈與擁有屬靈的生命,彼此之間有着密切的關係(參 約6:63; 7:39)。約翰福音也談到聖靈是「另一位保惠師」(參《和修》 約14:16-17)。譯作「保惠師」的希臘文,原為法庭用語,指法庭中被告的辯護人(故宜作「辯護者」),在此指在上帝面前,以辯護者的身分幫助信徒的一位。「另一位」指出聖靈並非第一位這樣的「辯護者」,從上下文來看,他「辯護者」的角色,乃是與耶穌在上帝與人之間所扮演的角色類似。約翰一書雖未以「辯護者」稱呼聖靈,但明白指出,耶穌確為上帝與人之間的「辯護者」( 約一2:1的「中保」與 約14:16,26; 15:26; 16:7「保惠師」希臘文同,五處均宜作「辯護者」),與約翰福音上述的描述相呼應。

約翰福音進一步指出,聖靈是信徒在上帝面前的「辯護者」,其意涵為何:首先,聖靈內住信徒之中,讓信徒知道並經驗子在父裏面,信徒在子裏面,同時子也在信徒裏面,以致信徒不因耶穌的離世而憂愁孤單( 約14:16-20,另見 約14:1-3);其次,聖靈在信徒裏面教導他們,使他們想起主的教導,得享耶穌所賜的平安,戰勝憂愁與膽怯,並照主的吩咐在主的愛裏彼此相愛( 約14:26-27; 15:9-17);此外,真理的聖靈是為耶穌基督作見證的,他也將引導信徒進入一切的真理,以致信徒能為基督向世界作見證,讓世界(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責備自己( 約15:26-27; 16:8-13)。簡言之,聖靈透過他在信徒中的內住,將耶穌所教導的,教導信徒,並向信徒見證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以致信徒有平安,有勇氣,實踐彼此相愛的教導,並為耶穌是基督向世界作見證,這樣的信徒,是不被定罪的(參 約5:24)。聖靈上述的工作,讓信徒不被定罪,這是聖靈之所以是「辯護者」的原因。

約翰一書對聖靈工作的描述,與上述的圖畫有重疊之處。約翰一書同樣指出,聖靈讓人知道並經驗上帝與信徒之間的彼此內住( 約一3:24; 4:13,對照 約14:16-20),以及聖靈為耶穌所作的見證( 約一5:6-8,對照 約15:26-27)。但由於約翰一書所面對的特殊處境,約翰一書特別強調,所見證的內容應包含「耶穌是成了肉身來的」這一方面( 約一4:2),同時這個見證,與是否能真實擁有上帝與信徒之間彼此的內住,息息相關( 約一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