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2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上帝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上帝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3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4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他們。基督本是上帝的像。5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6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上帝,已經照在我們心裏,叫我們得知上帝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7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上帝,不是出於我們。8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裏作難,卻不致失望;9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致死亡。10身上常帶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11因為我們這活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12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13但我們既有信心,正如經上記說:「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我們也信,所以也說話。14自己知道那叫主耶穌復活的,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並且叫我們與你們一同站在他面前。15凡事都是為你們,好叫恩惠因人多越發加增,感謝格外顯多,以致榮耀歸與上帝。
16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17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18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