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或是搶奪人的財物,或是欺壓鄰舍,3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說謊起誓,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甚麼罪;4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5或是他因甚麼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6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贖(贖/贖)愆(千/千)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給祭司為贖(贖/贖)愆(千/千)祭。7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贖/贖)罪;他無論行了甚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8耶和華曉諭摩西說:9「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凡/凡)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凡/凡)祭要放在壇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10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又要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把壇上所燒的燔(凡/凡)祭灰收起來,倒在壇的旁邊;11隨後要脫去這衣服,穿上別的衣服,把灰拿到營外潔淨之處。12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不可熄(息/息;希/希)滅。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並要把燔(凡/凡)祭擺在壇上,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13在壇上必有常常燒的火,不可熄(息/息;希/希)滅。」
14「素祭的條例乃是這樣:亞倫的子孫要在壇前把這祭獻在耶和華面前。15祭司要從其中-就是從素祭的細麵中-取出自己的一把,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燒在壇上,奉給耶和華為馨(心/心)香素祭的紀念。16所剩下的,亞倫和他子孫要吃,必在聖處不帶酵而吃,要在會幕的院子裏吃。17烤的時候不可攙(攙/攙)酵。這是從所獻給我的火祭中賜給他們的分,是至聖的,和贖(贖/贖)罪祭並贖(贖/贖)愆(千/千)祭一樣。18凡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吃這一分,直到萬代,作他們永得的分。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
19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0「當亞倫受膏的日子,他和他子孫所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常獻的素祭:早晨一半,晚上一半。21要在鐵鏊(敖/敖;奧/奧)上用油調和做成,調勻(云/云)了,你就拿進來;烤好了分成塊子,獻給耶和華為馨(心/心)香的素祭。22亞倫的子孫中,接續他為受膏的祭司,要把這素祭獻上,要全燒給耶和華。這是永遠的定例。23祭司的素祭都要燒了,卻不可吃。」
24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5「你對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贖/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凡/凡)祭牲的地方宰贖(贖/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26為贖(贖/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吃。27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這祭牲的血若彈在甚麼衣服上,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28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裏,這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涮/涮)淨。29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30凡贖(贖/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贖/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