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後一世紀的羅馬
羅馬位於意大利半島中部西側,台伯河畔,距海岸約24公里(約15英里)。今意大利的首都羅馬,便是以古代的羅馬為中心所發展而成。
按羅馬人的神話傳說,羅馬的建城者為羅穆勒斯(Romulus)。他與孿生兄弟雷穆斯(Remus)的母親原為君王之女,但因她叔叔篡位,被迫立誓獨身,以防有後嗣來爭奪王位,但她卻從戰神瑪爾斯(Mars)懷了孕,生下這對雙生子。他們出生之後,被他們母親的叔叔(即當時的國王)丟棄台伯河中,卻奇蹟生還,靠母狼的奶水得以存活,之後被一對牧羊人夫婦撫養成人,他們早年的經歷,使得兩兄弟有着強悍不屈的性格。兩人長大後得知自己的身世,合力殺死了篡位的國王,讓自己的外公復位。之後兩人離開家鄉北上,計畫一同建城,卻為了建城的位置發生爭執,羅穆勒斯動手殺死兄弟雷穆斯,將新城建於帕拉汀丘(Palatine Hill,見614頁圖),以自己之名命名為羅馬。主前一世紀的羅馬人回推,認為羅馬建城應發生於主前753年。
主前350年左右,羅馬人試圖將其歷史回溯到更古遠的時空,他們認為自己的始祖,是特洛伊戰爭中特洛伊(見615頁圖)的勇士埃涅亞斯(Aeneas,與 徒9:33「以尼雅」希臘文同)。埃涅亞斯與他的隨從逃離特洛伊之後,在地中海周圍漂流,最後蒙神明指示,來到拉丁烏(Latium,即台伯河以南沿海的地區)落腳,成為羅馬人的始祖(對照短文主後一世紀的特羅亞),而羅穆勒斯與雷穆斯的王族母親,則為埃涅亞斯的後裔。
羅穆勒斯的建城與埃涅亞斯的漂流,均有細節不同的版本,其中各有多少真實的成分,不得而知,但這兩個傳說確是羅馬人用來說明自身來歷,並闡明其道德觀與價值觀的方式。羅馬人透過羅穆勒斯傳說所呈現的衝突,與埃涅亞斯漂流所反應對土地的渴望,聯繫到該民族最引以為榮的兩個身分:戰士與農民。
在羅馬的共和時期(見以下「從君王統治到共和」),農民戰士被視為羅馬社會的骨幹。農民同時必須是戰士,因為不能期望倚靠他人來保衛自己的鄉土,而只有擁有土地的羅馬農民方有資格加入軍隊,這樣的人,才會為了保衛自己的產業而奮戰到底。這種兵農合一的制度暗示,「自衛」是羅馬召集百姓從事戰爭惟一正當的理由。
對羅馬人而言,農民與戰士有着共通的美德:熱愛鄉土、無私、勤勉、堅忍、自律,這些美德使得羅馬人得以戰勝「尖石硬土」與「入侵外族」兩方面的挑戰。主前一世紀的羅馬詩人維吉爾(Virgil,主前70-19年)曾以「蜜蜂」來比擬羅馬的農民戰士社會:因着這些農民戰士的無私、勤勉,為保鄉衛土奉獻個人生命,方得以換來群體的繁盛,如此,這些「蜜蜂」產出了純金的「蜂蜜」,締造了黃金的時代。
按羅馬神話傳統,主前753年羅穆勒斯建城之後,羅馬歷經數位君王的統治,這些君王最後三位,應來自羅馬北方的伊特魯利亞(Etruria),伊特魯利亞人的統治,提昇了羅馬的工藝,並促成羅馬的城市化。在這段期間,權力的核心由君王與貴族的氏族組成,貴族首先效忠的對象是自己的氏族,而非君王,但各貴族氏族共同賦予了君王號令與刑罰平民的「統治權」( \it imperium\it*),該權力的象徵,為木桿所束成、名為「法西斯」(\it fasces\it*)的權杖。
主前509年,羅馬的居民推翻了獨裁的君王,成立共和。羅馬的共和由兩位「執政官」(Consul)共享統治權,他們係由「公民大會」投票選出,任期一年。在兩位執政官之下,另有「裁判官」(Praetor,或「副執政官」)分擔統治與司法審理的責任,「推事」(Quaestor)協助司法斷案(但後來演變為主管財政),「市政官」(Aedile)主管城市建設、市集、公共福祉,「監察官」(Censor)負責人口普查與徵兵。此外,歷任的行政長官組成「羅馬元老院」(the Roman Senate),成為現任行政團隊的諮詢顧問。
執政官與其行政團隊雖有統治權,但羅馬的主權(政權)為公民大會所有。最早期的公民大會,由貴族階級(Patricians)30個氏族的男性成員所組成。之後,公民大會由「百人隊大會」(Assembly of the Centuries)與「地區部族大會」(Assembly of the Tribes)所組成,前者按軍隊的組織設立,仍以貴族階級為主,後者按行政區域設立,有相對較多平民階級(Plebeians)的公民。
羅馬共和最初的設計,主權集中於貴族之手,統治權基本上也為貴族所壟斷,造成富有的平民階級的不滿。從主前五世紀起,一連串的抗爭帶來共和政體的改革,平民階級藉着外敵入侵的機會,以拒戰迫使貴族階級增加他們的政治權力。此後,平民階級每年可自選10位「護民官」(Tribune),保護他們免於貴族濫用統治權所帶來的侵害。此外,地區部族大會被賦予更大的權力,以抗衡貴族階級主導的百人隊大會,平民階級另外還組織了僅由平民階級組成的「平民階級大會」(Plebeian Assembly),由護民官所主持,來代表平民階級發聲。
主前366年,首次出現有平民階級出身的執政官。主前287年,平民階級大會開始擁有與其它大會同等的立法權與選舉權。主前172年,則首次出現兩位執政官均由平民擔任的情況。最終,羅馬共和的主權,為貴族階級與平民階級所共有,「SPQR」(為\it Senatus Populusque Romanus\it*的縮寫,意為「元老院與羅馬人民」)這個羅馬共和的口號與標誌,將上述這種雙頭政治的概念充分地表達出來。
主前500年到主前275年之間,羅馬為維護其生存權利與農業生產需要,以「自衛」之名(見以上「羅馬人與羅馬城之始」),運用戰爭與結盟的手段,逐步控制了意大利半島。不同於當時其它的文明,羅馬並未將所擊敗的對象變為奴隸,而是以立約的方式要求他們效忠羅馬,有些甚至賦予了羅馬的公民權。
當羅馬從意大利半島向南擴張,造成他們與控制西西里的迦太基(位於今日非洲北部的突尼西亞)發生衝撞,結果帶來了三次的布匿戰爭(Punic Wars,迦太基為腓尼基人於主前九世紀所建立的殖民地,而「布匿」即「腓尼基」的拉丁文發音):
羅馬擴展的野心,從第二次布匿戰爭結束時便已嶄露。在第二次布匿戰爭中,迦太基與位於馬其頓的安提哥納王國(Antigonid Kingdom,主前306-168年)結盟,令羅馬將注意力轉向東方,主前212年,羅馬與統治安納托利亞(與今日的土耳其相當)西部的亞塔利得王朝(Attalid Dynasty,主前283-133年,其首府為別迦摩,或稱別迦摩王國,見617頁圖)結盟,以抗衡安提哥納王國從東方對羅馬的威脅。第二次布匿戰爭結束之後,羅馬在亞塔利得王朝(別迦摩王國)的協助下,於主前二世紀上半葉,發起一系列攻擊安提哥納王國與西流基王國(主前312-64年)的戰爭。
主前189/188年,羅馬及其盟友亞塔利得王朝(別迦摩王國)擊敗西流基王國,將後者的勢力限制於托魯士山脈(Taurus Mountains,位於安納托利亞南部)以南的地區,安納托利亞基本上成為亞塔利得王朝(別迦摩王國)的勢力範圍。主前148年,羅馬滅了安提哥納王國,將其併入版圖之中,之後建立馬其頓省。羅馬毀滅迦太基的同時(主前146年),羅馬也擊敗了哥林多所領導的亞該亞聯盟,並夷平哥林多(對照短文主後一世紀的哥林多之「哥林多的興起、毀滅,與再興」〔422頁〕),將希臘半島南部納入版圖,建立亞該亞省。主前133年,亞塔利得王朝(別迦摩王國)因無子嗣,將政權讓與羅馬,主前129年,該地區成為羅馬的亞細亞省。
主前二世紀羅馬版圖的迅速擴張,帶來了巨大的衝擊,也撼動了原先的農民戰士社會。長期的征戰使許多羅馬戰士無暇照顧自己原有的農地,只能任其荒蕪,大量的戰利品湧入,使得財富分配不均,富人運用新增的財富大量搜刮戰士的荒蕪土地。結果,許多解甲的軍人無田可歸,只能進入城市尋找工作機會,但城市裡原先製造業與服務業的工作機會,已被從東方擄來、具有工匠背景的廉價奴隸佔據,使得這些回鄉的羅馬軍人被迫成為城市中的無業遊民,羅馬兵農合一的制度因此面臨崩解的危機。
不均的分配也激化了平民階級與貴族階級的對立,但雙方均以「自由」之名堅持其立場。貴族階級認為,他們有「自由」追求個人在羅馬社會中的聲望與晉升,不受獨裁君主的統治(見以上「從君王統治到共和」),他們視任何會影響他們自由的改革,為獨裁君主的復辟。平民階級則認為,他們有「自由」立法保護自己的權利,分享羅馬繁榮的成果,他們認為貴族的暴富,是以犧牲平民的自由為代價。主前二世紀30-20年代,有兩位貴族出身卻成為護民官的人,試圖進行土地改革,最後均被元老院的保守勢力謀殺,以致未能成功。主前110年前後,羅馬終於通過反貪腐的法律來節制各地的省長與貴族階級,不得強徵暴歛,但元老院與羅馬人民之間的對立,仍是懸而未決的問題。
當元老院所選立的將領接連在北非與高盧軍事失利,羅馬人民要求有能力的人來執政與領軍,使得該猶‧馬略(Gaius Marius,主前約157-86年)於主前107年成為執政官。馬略首先改革兵制,廢除擁有土地才能從軍的條件,以容許所有羅馬公民參軍,並由政府提供武器裝備與糧餉。除了以職業軍人取代兵農合一,他同時也改革了軍隊的編制與戰法。馬略不僅解決了兵農合一制度面臨崩潰的問題,他所建立的職業軍隊,也成功擊敗了北非與高盧的外敵,這些成就令他前所未有地在近20年間七次被選立為執政官。然而,馬略的軍事改革也帶來深遠的負面影響:此後羅馬軍人效忠的不再是元老院與羅馬人民,而是能分給他們擄物、並應許在他們退伍之後能分配給他們土地的軍隊將領。
馬略的執政可視為羅馬人民的勝利。主前90-89年間,羅馬在意大利的同盟叛變,當羅馬弭平叛變之後,元老院同意這些意大利的同盟均可享有羅馬公民權,是為羅馬人民的另一次重大勝利。但當代表元老院勢力的哥尼流‧蘇拉(Lucius Cornelius Sulla,主前約138-78年)於主前88年擔任執政官之後,他首先運用軍隊對他自己的效忠(之前馬略軍事改革的後果),迫使羅馬人民任命他領軍對抗東方本都王國的攻擊。主前83年,蘇拉擊敗了本都王的軍隊,回到羅馬,旋即以血腥的手段報復反對他的平民領袖,並通過一連串的法令,擴張元老院的權力,並大幅削減護民官的權力。
主前73年,意大利爆發奴隸的叛亂(亦稱「角鬥士之亂」),蘇拉的部將龐培(Pompey,主前106-48年)與克拉蘇(Crassus,主前115-53年)因平亂有功,於主前70年共同被選為執政官。主前67年,在元老院的反對聲中,羅馬人民賦予龐培前所未有的海陸軍權,要求他解決地中海海盜的問題,龐培在數個月內便肅清地中海西部的海盜,同時攻佔了東方的基利家,使其成為羅馬行省。主前66年,羅馬人民又授命龐培終結與本都的戰爭。兩年後,他不僅完成使命,將本都併入版圖,設立庇推尼與本都省,同時消滅了西流基王國,設立敍利亞省。主前63年,他揮兵南下讓腓尼基城邦(今黎巴嫩一帶)臣服羅馬,之後介入猶太內戰,攻入耶路撒冷,讓猶太成為羅馬的附庸王國。元老院震懾於他的功業,深怕他成為獨裁僭主,在他回到羅馬之後,不斷拖延他安置退伍戰士的要求,也延遲承認他與東方諸王國所立的條約。
主前61年,該猶·猶流·凱撒(Gaius Julius Caesar,主前100-44年,為馬略之姪)從西班牙北方戰勝歸來,他與克拉蘇和龐培秘密結盟,史稱「前三巨頭」(First Triumvirate)。主前60年,凱撒在前三巨頭另二者的幫助下成為執政官,翌年,他不顧元老院的反對,透過平民階級大會通過安置龐培退伍戰士的法案。在他卸任執政官之時,因着龐培的支持,凱撒成為統領以利哩古(位於亞得里亞海東北岸)、阿爾卑斯內的高盧、阿爾卑斯外的高盧三行省的省長,為期五年。凱撒藉此機會向羅馬展現他的軍事貢獻:他擊敗當時羅馬人認為最頑強的高盧部族,築浮橋橫渡萊茵河追擊犯境的日耳曼人,橫越英吉利海峽進入當時羅馬人的未知之地不列顛。主前53年,凱撒宣告高盧全境綏靖。
同年,克拉蘇攻擊幼發拉底河以東的帕提亞帝國,兵敗戰死,前三巨頭的同盟因而瓦解。之後,龐培開始與元老院站在同一陣線,對抗凱撒,最終造成主前49年凱撒越過盧比孔河(Rubicon),以「仁政」(Clemency)之名進擊羅馬。龐培與元老院棄守羅馬,向東方轉進,翌年兩軍於馬其頓決戰,龐培兵敗,逃往埃及,在當地被暗殺。凱撒追擊到埃及,殺死暗殺龐培的人,接着介入多利買王國的內戰,他支持了克利奧佩特(愛父者‧克利奧佩特七世或蒙父愛者‧克利奧佩特七世,Cleopatra VII Philopator,主前69-30年)的陣營,並獲得勝利。主前46年,他與克利奧佩特並兩人所生的兒子回到羅馬,親自執政,但早在主前48年起,羅馬便已賦予他執政官與無限期的獨裁官職位。在其任內,凱撒根據埃及的曆法,將原先採用的陰曆變為陽曆(後以凱撒之名稱為「猶流曆」),確立一年為365又四分之一天,每四年的二月底置閏,並以主前45年元旦為猶流曆之始,同時以自己之名命名他生日所在的七月( \it Iulius\it*)。
凱撒大權在握,讓元老院所懼怕的專制僭主惡夢成真。主前44年,元老院以恢復自由之名,在元老院內(見618頁下圖)刺殺了凱撒,內戰再起。主前43年,凱撒的舊部馬可‧安東尼(Mark Antony,主前83-30年)、雷必達(Lepidus,主前約89/88-13/12年),與凱撒義子屋大維(Octavian,主前約63年-主後14年)三人結盟為「後三巨頭」(Second Trumvirate),其統治權受到公民大會的正式承認。主前42年,安東尼與屋大維在腓立比郊外擊敗刺殺凱撒的元老院勢力,羅馬宣告尊凱撒為神明,屋大維也開始以「凱撒‧神明之子」自稱,強調他與凱撒的特殊關係。自此,安東尼與屋大維成為羅馬統治權最終的兩位角逐者。主前36年,屋大維首先尋隙以叛變之名放逐雷必達,成為西方的霸主。主前31年,屋大維在希臘半島西北的亞克興(Actium)海戰擊敗安東尼與克利奧佩特的聯軍,翌年於亞歷山大的陸戰再次擊敗兩者,最後安東尼與克利奧佩特雙雙自殺,多利買王國覆滅,成為羅馬的埃及省與重要糧倉,歷經數十年的內戰終於告終。
屋大維的勝利,並不等於他從此擁有合法統治羅馬的權力。為避免重蹈他義父凱撒的覆轍,屋大維很有策略地運用羅馬共和制度的外衣,來偽裝他實為獨裁君主的統治。
主前27年,屋大維前往元老院,宣告將其透過戰爭所贏得的一切權力,歸還給元老院與羅馬人民,元老院則配合演出,賦予屋大維執政官之職,並提出與他共治的另一位執政官人選。之後,屋大維進一步提出一個看似微不足道的要求:他意欲兼任護民官之責,元老院也慨然允准,如此,他也取得了控制羅馬主權的合法身分。他拒絕使用任何君主的稱號,以「第一公民」自稱,但元老院則依其選擇,賜他「統帥‧凱撒‧神明之子‧奧古斯都」的稱號,「統帥」(Imperator)原為羅馬尊稱戰勝而歸的軍事將領的方式,「奧古斯都」則為「可崇敬者」的拉丁文音譯,該詞語多用於對神明的崇敬,暗示屋大維有着類似神明的地位,之後「統帥」與「凱撒」均成為羅馬最高統治者的代稱,與皇帝同義(見本頁圖)。
表面上,由行政官長、元老院、公民大會所共同組成的羅馬共和政體得以保存,但實質上,屋大維為集統治權(執政官)與羅馬共和主權(公民大會的護民官)於一身的合法獨裁君主,羅馬也儼然成為由皇帝所統治的帝國。為確保其獨裁君主的統治可長可久,奧古斯都在其任內,推動了一連串的變革:
奧古斯都為預備其繼承人,透過婚配與過繼安排了複雜的親族網絡,從這親族網絡中,產生了羅馬帝國的第一個王朝:猶流-克勞第王朝,但為避免造成君王世襲的不良印象(對照以上「改革與內戰」),奧古斯都並未明確訂定繼承的規則。主後14年,奧古斯都駕崩,之後四任猶流-克勞第王朝的皇帝如下:
尼祿自殺身亡後,羅馬帝國陷入內戰,群雄起來角逐皇帝之位。主後69年,先後出現四位皇帝,最終一位為原先在猶太平亂的將領維斯帕先(Vespasian,主後9-79年),他即位後,開啟了弗拉維王朝(Flavian Dynasty),先後三任:
多米田被刺身亡後,元老院推舉涅耳瓦(Nerva,主後30-98年,主後96-98年在位)為羅馬皇帝,他確立了以收養具聲望之人為帝國繼承人的制度,開啟了主後一世紀末到二世紀下半葉,由「五賢帝」連續統治、前後長達80多年的羅馬帝國盛世。
主後一世紀時,羅馬城為帝國內的第一大城,一般估計人口應在100萬左右或以上,全帝國的人口,則可能在4000-5500萬之間。從奧古斯都起,到主後一世紀結束前,羅馬城中重要的建築如下:
猶太人有可能於主前二世紀開始來到羅馬,主前63年,蘇拉介入猶太內戰(見以上「改革與內戰」),戰後有可能有猶太人以奴隸的身分來到羅馬。一般相信,主後一世紀的上半葉,羅馬城中的猶太人約有兩萬人左右,目前已知羅馬城在羅馬時期的13個猶太會堂,有些應於主後一世紀時便已存在。猶太人在羅馬帝國中享有特殊的稅務待遇,無需參與國家與帝王的崇拜。 徒18:2所提克勞第趕逐羅馬城猶太人的敕令(主後49年),一般猜測有可能與基督信仰在猶太社群中的傳佈,造成紛爭,引發社會動亂有關,但該敕令應未影響猶太人在羅馬帝國中的特殊待遇。主後70年前後,應有大批猶太人被賣到羅馬的奴隸市場(見以上「主後一世紀的羅馬帝國」)。
基督信徒何時來到羅馬,不得而知。但按 徒2:10,五旬節時有從羅馬來的猶太人歸主,有可能部分回到羅馬,開始了基督信徒的聚會。從 羅16:3-16的問安推測,主後58年前後的羅馬基督信徒,應由數個家庭聚會所組成。主後60年,保羅來到羅馬,並在此至少停留到主後62年(對照 徒28:16-31)。按教會傳統,彼得與保羅均於主後64/65年前後,尼祿迫害基督信徒時殉道(見626頁左下圖)。
主後一世紀90年代,羅馬的主教為羅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卒於主後約96年),通常被列為羅馬的第二或第三任主教。主後約96年,他曾以羅馬教會之名,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是為革利免一書,主後二世紀時,該書信與後來成為新約正典的其它作品一同為教會所誦讀,有着類似的權威,但最終沒有收入新約正典之中。革利免一書為新約以外現存最早的教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