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 24 章

離婚和再婚

1「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2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3後夫若恨惡她,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4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電/電)污之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為業之地被玷(電/電)污了。」

一般條例

5「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6「不可拿人的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

7「若遇見人拐(拐/拐)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當奴才待他,或是賣了他,那拐(拐/拐)帶人的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8「在大痲瘋的災病上,你們要謹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我怎樣吩咐他們,你們要怎樣遵行。9當記念出埃及後,在路上,耶和華-你上帝向米利暗所行的事。

10「你借給鄰舍,不拘是甚麼,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11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12他若是窮人,你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13日落的時候,總要把當頭還他,使他用那件衣服蓋睡覺,他就為你祝福;這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就是你的義了。

14「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裏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15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

16「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

17「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18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上帝從那裏將你救贖(贖/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19「你在田間收割莊稼(架/架),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上帝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20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21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22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第24章

1「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2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3後夫若恨惡她,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4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5「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6「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7「若遇見人拐帶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當奴才待他,或是賣了他,那拐帶人的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8「在大痲瘋的災病上,你們要謹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我怎樣吩咐他們,你們要怎樣遵行。9當記念出埃及後,在路上,耶和華─你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10「你借給鄰舍,不拘是甚麼,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11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12他若是窮人,你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13日落的時候,總要把當頭還他,使他用那件衣服蓋著睡覺,他就為你祝福;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14「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15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16「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17「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18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裡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19「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20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21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22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第24章

1「若有人娶了妻子後發現她有可恥行為而不喜歡她\f + 「……後發現她有可恥行為而不喜歡她」或譯「……後發現有些事使他不喜歡她」。\f*,寫了休書給她,叫她離開;2假使這女子離開後再跟別人結婚,3而第二個丈夫也不喜歡她,寫休書給她,叫她離開;或者,這個丈夫死了;4無論在哪一種情形下,她的前夫不得再跟她結婚。因為對她的前夫來說,她已經被玷污了。要是前夫再跟她結婚,便冒犯了上主。你們切不可在上主─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犯了他所厭惡的罪。」5「剛結婚的人不必服兵役,也不必叫他擔任公職;要讓他有一年的假期,留在家裏,使妻子快樂\f + 「使妻子快樂」或譯「與妻子同享閨房之樂」。\f*。6「不可拿債務人的磨石作抵押,因為這等於剝奪了他的生計。7「誰綁架以色列同胞,強迫他作奴隸,或把他販賣為奴,誰就必須處死。你們要從你們中間除掉這種惡事。8「如果你們患了傳染性的皮膚病,必須照利未祭司吩咐你們的去做;你們要照我給他們的指示,切實遵行。9要記住,你們離開埃及後,上主─你們的上帝在旅途中怎樣待美莉安10「你們無論借甚麼給人,不可進他的家拿他要給你們作抵押的衣服;11要在外面等,由他親自把抵押品拿出來交給你們。12如果他是窮人,你們不可把抵押品留到第二天;13要在當天太陽下山時還給他,使他可以用那衣服當被蓋。這樣,他會感激你們;上主─你們的上帝也會悅納你們。14「困苦貧窮的雇工,無論是以色列同胞或住在你們當中的外僑,你們都不可剝削他。15要在太陽下山以前付給他當天的工資,因為他需要錢;他靠工資維持生活。如果你們不付給他,他向上主控訴,你們就有罪了。16「父母不該因兒女所犯的罪被處死;兒女也不該因父母所犯的罪被處死。各人只擔當自己所犯的罪。17「不可剝奪外僑或孤兒的權利;也不可拿寡婦的衣服作抵押。18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作過奴隸。上主─你們的上帝釋放了你們,所以我命令你們遵行這誡命。19「你們收割而忘記帶回家的穀物,不可轉回去拿;要留在田裏,讓外僑、孤兒,和寡婦拾取。這樣,上主─你們的上帝會事事賜福給你們。20你們摘橄欖,摘了一次以後,不可再去摘剩下的;要把剩下的留給外僑、孤兒,和寡婦。21你們摘葡萄,摘了一次以後,不可再去摘剩下的;要把剩下的留給外僑、孤兒,和寡婦。22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作過奴隸,所以我命令你們遵行這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