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 21 章

有關未結案的謀殺案件

1「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2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裏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邑/邑)3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餓/餓)的母牛犢(毒/毒)4把母牛犢(毒/毒)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毒/毒)的頸項。5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揀選了他們事奉他,奉耶和華的名祝福,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6那城的眾長老,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頸項的母牛犢(毒/毒)以上洗手,7禱告原文是回答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8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贖/贖)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9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

有關女戰俘的案件

10「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上帝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就擄了他們去。11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她,要娶她為妻,12就可以領她到你家裏去;她便要剃頭髮,修指甲,13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裏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14後來你若不喜悅她,就要由她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她,也不可當婢女待她,因為你玷(電/電)污了她。」

有關長子的繼承權

15「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16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17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

有關逆子的處置

18「人若有頑梗(梗/梗)(被/被)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成/成)治他,他仍不聽從,19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裏,20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梗/梗)(被/被)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21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

其他的條例

22「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23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電/電)污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上帝面前受咒詛的。

第21章

1「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2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3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4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5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揀選了他們事奉他,奉耶和華的名祝福,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6那城的眾長老,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7禱告(原文作回答)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8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9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10「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就擄了他們去。11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她,要娶她為妻,12就可以領她到你家裡去;她便要剃頭髮,修指甲,13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14後來你若不喜悅她,就要由她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她,也不可當婢女待她,因為你玷污了她。」15「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16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17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18「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19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20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21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22「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23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

第21章

1「如果你們在上主─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發現有人被謀殺,屍體被丟棄在野地,卻不曉得是誰殺的,2你們的長老和審判官就要趕到棄屍的現場,量一量從那裏到周圍各城鎮的距離,3看哪一座城最靠近現場。最靠近的那城的長老要選一頭沒有耕過田的小母牛,4把牠拉到從未乾涸過的溪旁,在沒有人耕種過的地上打斷牠的頸項。5利未祭司要跟著去,因為他們要審斷有關爭端和傷害的每一案件。上主─你們的上帝已經選召他們來事奉他,奉他的名祝福。6最靠近現場那城的長老要在那頭小母牛上面洗手,7然後禱告說:『我們沒有殺這個人,也不曉得誰殺了他。8上主啊,求你饒恕你從埃及拯救出來的子民以色列。求你饒恕我們,不叫我們承擔殺無辜者的血債。』9你們這樣實行上主的要求,就不必負這殺人的罪債。」10「上主─你們的上帝使你們打勝仗,俘了戰俘。11你可能在戰俘中發現美麗的女子,喜歡她,想娶她為妻。12那麼,你可以帶她回家。她應該剃頭髮\f + 「剃頭髮」或譯「修剪頭髮」。\f*,剪指甲,13換衣服,在你家裏為她的父母舉哀一個月。過了這段時間,你就可以跟她成婚。14後來你如果不喜歡她,就要讓她自由;因為你曾經強迫她跟你結婚,不能把她當女奴販賣。」15「若有人有兩個妻子,他寵愛一個,不愛另一個。她們都給他生了孩子,但是長子是那個不受寵的妻子生的;16到了分財產的時候,他不可偏愛他那寵妻所生的兒子,把長子的權利給他。17即使長子是那不受寵的妻子所生的,也得承認他的長子權利,在分財產的時候多給他一份。他是長子,應享有長子的特權。」18「若有人有頑劣忤逆的兒子,雖然屢次懲戒,他仍然不服從父母,19父母就要帶他到本城長老們面前接受審判。20他們要對長老們說:『我們的兒子頑固忤逆,不聽從我們,整天酗酒放蕩。』21城裏的居民就要用石頭打死他。這樣,你們可以除掉你們中間的這種惡事。以色列人民都會聽見這事而懼怕。」22「若有人被處死,屍體懸掛在柱子上,23這屍體不可留在柱上到第二天,必須在當天埋葬,因為屍體掛在柱子上將招惹上主詛咒那土地。你們要埋葬屍體,免得玷污上主─你們的上帝賜給你們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