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第 7 章

婚姻的問題

1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2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3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4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5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6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7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上帝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8我對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9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10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11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12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14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15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上帝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16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照主分給各人的去行

17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上帝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18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19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上帝的誡命就是了。20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21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22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23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24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上帝面前守住這身分。

未婚和寡居

25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26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27你有妻子纏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呢,就不要求妻子。28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29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30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31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32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33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34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35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36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37倘若人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38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39丈夫活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40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上帝的靈感動了。

第7章

1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2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3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4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5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6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7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8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9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10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11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12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14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15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16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17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18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19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20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21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22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23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24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25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26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27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28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29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30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31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32我願你們無所罣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主喜悅。33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罣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34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罣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35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36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37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38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39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40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

第7章

1現在來討論你們信中所提的事。你們說,一個男人能夠不結婚倒是好的。2不過,既然有那麼多淫亂的事發生,每一個男人應該有自己的妻子;每一個女人也應該有自己的丈夫。3丈夫要對妻子盡夫妻間的責任;妻子也要對丈夫盡夫妻間的責任。4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主權在丈夫;同樣,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主權在妻子。5夫妻不要忽略對方的需要,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彼此同意暫時分房;但以後還是要恢復正常的關係,免得你們因節制不了而受撒但的誘惑。6我這樣說不是對你們下命令,而是勉強同意罷了。7事實上,我願意大家都像我一樣不結婚。但是,每一個人都從上帝領受了不同的恩賜,有人是這樣,有人是那樣。8現在,我要向沒有結婚的人和寡婦說:能夠像我一樣過獨身生活倒是不錯的。9如果你們不能抑制慾念,那就結婚好啦。與其慾火中燒,不如有嫁有娶。10對於已經結婚的人,我也有所吩咐;其實不是我的意思,而是主的命令:妻子不可離開丈夫,11要是離開了,就不可再嫁;不然,她必須再跟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12對其他的人我自己也有話要說(不是主說的):如果一個信徒已經娶了非信徒作妻子,而妻子願意繼續跟他一起生活,他就不可以離棄妻子。13如果有一個女信徒已經跟非信徒結了婚,而丈夫願意繼續跟她一起生活,她也不可以離棄丈夫。14因為那沒有信主的丈夫是因信了主的妻子而蒙上帝悅納的;同樣,那沒有信主的妻子也是因信主的丈夫而為上帝所悅納的。要不是這樣,他們的兒女就算不蒙悅納了;事實上,他們是上帝所悅納的。15然而,如果沒有信主的一方要離開信主的伴侶,就由他去吧。在這種情形下,那信主的,無論是丈夫或是妻子,都可以自由了。上帝呼召了你們,要你們和睦相處。16信主的妻子啊,你怎麼能肯定救不了自己的丈夫呢?信主的丈夫啊,你怎麼能肯定救不了自己的妻子呢?17每一個人的生活應該按照主的恩賜,並且符合上帝呼召他的目的。這是我教導各教會的原則。18那受割禮後接受呼召的人不必除掉割禮的印記;那接受呼召時未受割禮的人也用不著受割禮。19因為受不受割禮都算不了甚麼;重要的是服從上帝的命令。20每一個人應該保持蒙召時的身份。21要是你蒙召時是奴隸的身份,那也沒有關係;可是一有獲得自由的機會,你就爭取自由。22一個奴隸蒙主呼召便是主所釋放的人;一個自由的人蒙召就成為基督的奴隸。23你們是上帝用重價買來的,所以不要作人的奴隸。24弟兄姊妹們,你們每一個人,在上帝面前,都要保持蒙召時的身份。25關於獨身的問題,我沒有從主那裏得到甚麼指示。但是我蒙上帝憐憫,成為可信託的人。我就以這樣的身份向各位提供我的意見。26想到目前處境的艱難,我認為人最好能夠安於現狀。27如果你已經有了妻子,不要想擺脫;如果你還沒有結婚,也無需追求家室。28你要是結婚,不算犯罪;未婚的女子結婚,也沒有甚麼不對。可是,我寧願你們不像這樣的人,在日常生活上遭受種種的拖累。29弟兄姊妹們,我想告訴你們的是:時候不多了,從今以後,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30哭泣的,像不哭泣;歡笑的,像不歡笑;購置的,像未擁有甚麼;31享受世上財富的,像沒有盡情享受。因為現有的這個世界快要過去了。32我希望你們無所掛慮。沒有結婚的人是專心以主的事為念,因為他想討主的喜悅。33結了婚的人所關心的是世上的事;因為他要取悅自己的妻子,34難免分心。沒有丈夫和守獨身的女人所關心的是主的工作,因為她願意奉獻自己的身體和心靈。結了婚的女人所關心的是世上的事,因為她要取悅自己的丈夫。35我這樣說是要幫助你們,不是要限制你們。我要你們做得對,做得合適,並且為主的工作完全奉獻自己,毫無保留。36至於那已經訂了婚卻決定不結婚的人,如果男的覺得對女的有不適當的行為,自己又有旺盛的性慾,覺得應該結婚,他們就結婚好啦\f + 「至於那已經訂了婚……他們就結婚好啦」或譯「至於一個人跟他守獨身女兒關係,如果他覺得待自己的女兒不合宜,女兒已經過了結婚的年齡,他37可是,一個人若有堅定的意志不結婚\f + 「不結婚」或譯「不讓守獨身的女兒結婚」。\f*,(不是由於外來的壓力,而是出於自己的決心),並且能夠自制,那麼,不跟未婚妻結婚\f + 「不跟未婚妻結婚」或譯「不讓女兒結婚」\f*倒是好的。38這樣說來,那跟未婚妻結婚的固然好,不結婚的更好\f + 「這樣說來……不結婚的更好」或譯「這樣說來,那讓女兒結婚的固然好,不讓女兒結婚的更好」。\f*。39一個已婚的女人在丈夫活著的時候是受約束的;要是丈夫死了,她有自由跟她所喜歡的男人結婚,只是應該以信徒為對象。40但是,她若不再嫁就更有福氣。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可是我想,有上帝的靈在指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