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記敍可進一步細分為以下段落:
- -選立執事( 6:1-6)
- -橋段:上帝的道興旺( 6:7)
- -司提反的殉道( 6:8-7:60)
- -橋段:從耶路撒冷分散出去( 8:1-4)
本段始於另一次教會內部問題的記敍( 6:1-6,前一次的記敍為 4:36-5:11):日常供給的不均帶來抱怨,最終使徒們設立了七位執事來管理(見 6:1-6s段落前註釋)。
6:7的橋段,則敍述了設立執事所帶來的正面結果。
6:8-7:60聚焦於 6:1-6所設立七位執事中的第一位,司提反,記敍他因所行的神蹟與大能的宣講被捉拿,以及他在公會中的答辯,最終他成為第一位的殉道者。司提反在此的答辯,為本書卷中最長的一篇講論(見 6:8-7:60s段落前註釋)。
8:1-4的橋段,則談到司提反殉道帶來更多的迫害,使得教會被迫從耶路撒冷分散到猶太與撒馬利亞各處,如此總結了 2:1-8:4「在耶路撒冷的見證」,並引介接下來 8:5-12:25「在猶太和撒馬利亞的見證」(見1:1簡介之「大綱」與「本書概覽」〔22頁〕、1:8「註釋」)。
本段可分為兩部分: 6:1-2提及「希臘化的人」(見6:1「說希臘話的猶太人」註釋)因為他們寡婦的需要被忽略,向「希伯來人」抱怨, 6:3-6則談到使徒們回應的方式,是另外選立七個執事,專責管理分配的事務。
從文學安排的角度,本段提及七位執事之名,引介了 6:8-7:60司提反的記敍, 並接下來 8:5-40腓利的記敍。
主後19世紀的杜賓根學派(見1:1簡介之「在歷史中產生的議題」〔29頁〕),將此處「希伯來人」與「希臘化的人」視為初代教會正反兩派的濫觴(前者以彼得與耶穌的兄弟雅各為代表,後者以司提反與掃羅〔保羅〕為代表),希伯來派的神學尊崇聖殿並強調律法,希臘化派則反對聖殿的敬拜,也反對遵守律法,最終希臘化派被趕出耶路撒冷( 8:1),而本段記敍可視為正反兩派衝突的開始。
杜賓根學派的觀點,有將既定的黑格爾哲學讀入經文之嫌:
因此,杜賓根學派的觀點,並非理解本書卷成書目的與內容的理想學說。
為 2:1-8:4「在耶路撒冷的見證」段落中第五個橋段(見2:1-8:4 段落前註釋),以撮要的方式,表達出 6:1-6選立執事後,所帶的祝福。
本段敍事可分為三個部分:
司提反的講論係按照猶太教經典(即舊約的前身)的傳統重述民族的歷史,自然並非「謗讟摩西與上帝的話」( 6:11),也沒有「糟踐律法」( 6:13)或「改變摩西所交付的規條」( 6:14),相反地,按司提反的觀點,他的對手將猶太地與聖殿高舉,才是違背了摩西與上帝的話,並糟踐律法。但從司提反對手的角度來看,這樣的信息正是「糟踐聖所」( 6:13)、「毀壞此地」( 6:14),否定猶太教以聖殿為中心的信仰(見短文耶穌時代的猶太教),自然必須置他於死地。
司提反 7:2-53的講論,否定了將耶路撒冷與猶太地視為聖地的想法,因此基督的福音,不該侷限於一時一地,上帝的拯救、同在與「聖地」,可以在任何地方,這樣的神學是宣教的神學,鼓勵信徒離開耶路撒冷,把福音帶往地極( 1:8),故本篇講論為本書卷中最長的一篇,絕非偶然。本書卷中,掃羅(保羅)是真正有計畫地將這樣的神學付諸實現的宣教士,從文學安排的角度, 7:58-60提到司提反殉道時,掃羅站在一旁,也應是要凸顯掃羅(保羅)這位參與殺害司提反的人,後來卻繼承了司提反的神學,將福音帶往地極(對照 2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