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馨(心/心)香火祭的食物,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3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凡/凡)祭。4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5又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搗(島/島)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為素祭。6這是西奈山所命定為常獻的燔(凡/凡)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心/心)香的火祭。7為這一隻羊羔,要同獻奠(店/店)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聖所中,你要將醇(純/純)酒奉給耶和華為奠(店/店)祭。8晚上,你要獻那一隻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奠(店/店)祭獻上,作為馨(心/心)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9「當安息日,要獻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並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為素祭,又將同獻的奠(店/店)祭獻上。10這是每安息日獻的燔(凡/凡)祭;那常獻的燔(凡/凡)祭和同獻的奠(店/店)祭在外。」
11「每月朔(碩/碩),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毒/毒),一隻公綿羊,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凡/凡)祭。12每隻公牛要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三作為素祭;那隻公羊也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作為素祭;13每隻羊羔要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作為素祭和馨(心/心)香的燔(凡/凡)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14一隻公牛要奠(店/店)酒半欣,一隻公羊要奠(店/店)酒一欣三分之一,一隻羊羔也奠(店/店)酒一欣四分之一。這是每月的燔(凡/凡)祭,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15又要將一隻公山羊為贖(贖/贖)罪祭,獻給耶和華;要獻在常獻的燔(凡/凡)祭和同獻的奠(店/店)祭以外。」
16「正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魚/魚)越節。17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吃無酵餅七日。18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19當將公牛犢(毒/毒)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燔(凡/凡)祭。20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21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22並獻一隻公山羊作贖(贖/贖)罪祭,為你們贖(贖/贖)罪。23你們獻這些,要在早晨常獻的燔(凡/凡)祭以外。24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心/心)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凡/凡)祭和同獻的奠(店/店)祭以外。25第七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26「七七節莊稼(架/架)初熟,你們獻新素祭給耶和華的日子,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27只要將公牛犢(毒/毒)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作為馨(心/心)香的燔(凡/凡)祭獻給耶和華。28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為每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29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30並獻一隻公山羊為你們贖(贖/贖)罪。31這些,你們要獻在常獻的燔(凡/凡)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店/店)祭以外,都要沒有殘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