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 21 章

對待奴僕的條例

1「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2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3他若孤身來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4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出去。5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6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或譯:上帝;下同那裏,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7「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8主人選定她歸自己,若不喜歡她,就要許她贖(贖/贖)身;主人既然用詭詐待她,就沒有權柄賣給外邦人。9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就當待她如同女兒。10若另娶一個,那女子的吃食、衣服,並好合的事,仍不可減少。11若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不用錢贖(贖/贖),白白地出去。」

懲罰暴行的條例

12「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13人若不是埋伏殺人,乃是上帝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裏逃跑。14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裏,也當捉去把他治死。

15「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16「拐(拐/拐)帶人口,或是把人賣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

17「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18「人若彼此相爭,這個用石頭或是拳頭打那個,尚且不至於死,不過躺臥在床,19若再能起來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無罪;但要將他耽(丹/丹)誤的工夫用錢賠補,並要將他全然醫好。

20「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21若過一兩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為是用錢買的。

22「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甚至墜胎,隨後卻無別害,那傷害她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23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24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25以烙(澇/澇)還烙(澇/澇),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26「人若打壞了他奴僕或是婢女的一隻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27若打掉了他奴僕或是婢女的一個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

物主的責任

28「牛若觸死男人或是女人,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卻不可吃牠的肉;牛的主人可算無罪。29倘若那牛素來是觸人的,有人報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栓/栓),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觸死,就要用石頭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30若罰他贖(贖/贖)的價銀,他必照所罰的贖(贖/贖)他的命。31牛無論觸了人的兒子或是女兒,必照這例辦理。32牛若觸了奴僕或是婢女,必將銀子三十舍客勒給他們的主人,也要用石頭把牛打死。

33「人若敞井口,或挖井不遮蓋,有牛或驢掉在裏頭,34井主要拿錢賠還本主人,死牲畜要歸自己。

35「這人的牛若傷了那人的牛,以至於死,他們要賣了活牛,平分價值,也要平分死牛。36人若知道這牛素來是觸人的,主人竟不把牛拴(栓/栓),他必要以牛還牛,死牛要歸自己。」

第21章

1「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2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3他若孤身來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4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出去。5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6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審判官或作:神;下同)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7「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8主人選定她歸自己,若不喜歡她,就要許她贖身;主人既然用詭詐待她,就沒有權柄賣給外邦人。9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就當待她如同女兒。10若另娶一個,那女子的吃食、衣服,並好合的事,仍不可減少。11若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不用錢贖,白白地出去。」12「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13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14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裡,也當捉去把他治死。15「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16「拐帶人口,或是把人賣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17「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18「人若彼此相爭,這個用石頭或是拳頭打那個,尚且不至於死,不過躺臥在床,19若再能起來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無罪;但要將他耽誤的工夫用錢賠補,並要將他全然醫好。20「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21若過一兩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為是用錢買的。22「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甚至墜胎,隨後卻無別害,那傷害她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23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24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25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26「人若打壞了他奴僕或是婢女的一隻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27若打掉了他奴僕或是婢女的一個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28「牛若觸死男人或是女人,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卻不可吃牠的肉;牛的主人可算無罪。29倘若那牛素來是觸人的,有人報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著,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觸死,就要用石頭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30若罰他贖命的價銀,他必照所罰的贖他的命。31牛無論觸了人的兒子或是女兒,必照這例辦理。32牛若觸了奴僕或是婢女,必將銀子三十舍客勒給他們的主人,也要用石頭把牛打死。33「人若敞著井口,或挖井不遮蓋,有牛或驢掉在裡頭,34井主要拿錢賠還本主人,死牲畜要歸自己。35「這人的牛若傷了那人的牛,以至於死,他們要賣了活牛,平分價值,也要平分死牛。36人若知道這牛素來是觸人的,主人竟不把牛拴著,他必要以牛還牛,死牛要歸自己。」

第21章

1「要向以色列人民頒佈下列條例。2如果你買一個希伯來人作奴隸,他必須為你工作六年。到第七年,他可以恢復自由,不必付任何贖金。3如果他成為你的奴隸時未婚,走的時候就不能帶走妻子;如果他成為你的奴隸時已婚,他就可以帶妻子一起走。4如果妻子是主人給他的,而妻子為他生養兒女,那女子和她的兒女都屬於主人;他必須獨自離去。5倘若那奴隸聲明他愛主人和自己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離去,6他的主人必須帶他到敬拜的場所,讓他靠著門或門框站著,用鑽子在他耳朵穿一個孔。這樣,他就要終身服事主人。7「如果有人把自己的女兒販賣為奴,她不能像男奴一樣得以恢復自由。8倘若買她的人本來想娶她為妻,後來卻不喜歡她,就得讓她的父親贖回她;主人不能把她賣給外族人,因為他已經對她失信了。9如果有人買女奴給自己的兒子,就得待她像待自己的女兒一樣。10若有人娶了第二個妻子,他對第一個妻子必須像以前一樣供給食物、衣服,和性的需要,不可減少。11如果他對第一個妻子不履行這三項義務,必須讓她自由離去,不可向她索取任何補償。」12「凡打人致死的,必須處死;13如果不是故意殺人,而是一時失手,他可以逃避到我指定的地方去。14如果有人蓄意謀殺,就必須處死;縱使他逃到我的祭壇前,也不能免。15「凡毆打父母的,必須處死。16「凡綁架人,把他販賣為奴,或留下作奴隸的,都必須處死。17「凡咒罵父母的,必須處死。18「兩人打架,一方用石頭或拳頭打傷對方,但未把對方打死,可以不受懲罰。如果被打的人因傷臥床,19但以後能夠起來,扶杖出門行走,那打他的人必須賠償他時間上的損失,並負責把他治好。20「凡用棍子擊打奴隸,無論男奴或女奴,以致奴隸立刻死亡的,必須受罰。21如果奴隸過一兩天才死,主人就不必受罰;他在財產上的損失就是他的懲罰。22「如果有人因打架而撞傷了孕婦,以致孕婦喪失胎兒,但沒有其他傷害,那人必須賠償;賠款數目應由受傷婦人的丈夫提出,而經判官批准決定。23如果孕婦本人受傷害,那人就得以命償命,24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25以灼傷還灼傷,以創傷還創傷,以鞭痕還鞭痕。26「如果有人擊打男奴或女奴的眼睛,以致打壞了一隻眼睛,他必須釋放那奴隸,作為損失眼睛的賠償。27如果他打掉了奴隸的牙齒,也必須釋放那奴隸,作為損失牙齒的賠償。」28「若有牛牴死了人,就得用石頭打死牠,但牠的肉不可吃;牛的主人不必受罰。29倘若那頭牛常常牴傷了人,而牛的主人屢次受警告,仍然不把牛拴好,以致牛牴死了人,那頭牛要用石頭打死,而牛的主人也得處死。30如果牛的主人被判以罰款抵命,他必須照規定的數目繳納。31如果牛牴死男童或女童,也得按照上述辦法處理。32如果牛牴死男奴或女奴,牛的主人必須償還奴隸的主人三十塊銀子,而牛要用石頭打死。33「如果有人揭開井蓋,或是挖了井而不把井口蓋好,以致牛或驢掉進去,34他必須拿錢賠償牲畜的主人,而死了的牲畜歸他。35如果有牛牴死了另一頭牛,雙方要把活著的牛賣了,平分賣牛的價錢,同時平分死牛的肉。36倘若其中的一頭牛向來好鬥,牛的主人卻沒有好好地拴著牠,他必須拿一頭活牛賠償對方,而那頭死牛可歸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