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簡介
- 一、上帝創造天地( 1:1-2:3)
- 二、始自天地的記敍:人的被造與墮落( 2:4-4:26)
- 三、始自亞當的記略( 5:1-6:8)
- 四、始自挪亞的記敍:洪水的始末( 6:9-9:29)
- 五、始自閃、含、雅弗的記略( 10:1-11:9)
- 六、始自閃的記略( 11:10-26)
- 七、始自他拉的記敍:亞伯拉罕的生平( 11:27-25:11)
- 八、始自以實瑪利的記略( 25:12-18)
- 九、始自以撒的記敍:雅各的生平( 25:19-35:29)
- 十、兩個始自以掃的記略( 36:1-43)
- 十一、始自雅各的記敍:約瑟的生平( 37:1-50:26)
本書卷為「摩西五經」的首卷。猶太傳統以書卷的第一個詞語為書名,本書卷第一個詞語的希伯來文意思是「起初」( 1:1),與論及天地與其中萬物,並以色列民族起源的內容相吻合。
上帝創造世界和所有的生物,並按着自己的形像創造人類( 1:1-2:3)。這被造的世界,原本應是一個萬物和諧共存的樂園,卻成為矛盾、仇恨、殺戮和死亡之地( 2:4-6:5),上帝因此用洪水審判世界,人類幾乎完全滅絕,僅有挪亞一家倖免,成為新的開始( 6:8-10:32)。之後,人又不斷增多,並戮力興建巨大建築,想要為自己建立大名,不願分散( 11:1-9),上帝要人遍滿全地、成為祝福的計畫,似乎又因而中挫。
為此,上帝呼召了亞伯蘭(亞伯拉罕),他於是帶着妻子撒萊(撒拉)離開本地本族,前往應許之地( 12:1-5),並得應許之子以撒( 21:1-3),繼而從以撒的兒子雅各,繁衍出了以色列民族( 46:8-27; 49:1-28)。在這些先祖的記敍中,最明顯的主題,就是信實的上帝持守他的應許,正如本書卷的結尾,約瑟對家族的遺言提到,他相信上帝必定持守他對先祖的應許,最終必定帶領他們回到應許之地迦南( 50:24)。
見短文〈「摩西五經」導論〉之「『摩西五經』的成書」(16頁)與「最終經文形式的形成」(17頁)。
toledoth這個希伯來文,在本書卷出現13次,除 10:32; 25:13兩次之外,均用以引介新的段落,可視為本書卷分段的主要依據。該希伯來文,《和》分別譯作「來歷」( 2:4)、「後代」( 5:1; 6:9; 10:1; 11:10,27; 25:19; 36:1,9)、「支派」( 10:32)、「記略」( 37:2), 25:12也出現一次,但《和》未譯出。從這幾處的用法來看,toledoth有「從……所產生、所開始的人事物」之意,因此《和》有時作「……的記略」(即從……所開始的記敍,如 37:2),有時作「……的後代」(即從……繁衍出來的人,如 5:1)。將toledoth譯作「……的後代」,有值得商榷之處,因為在 5:1-6:8,除了介紹亞當的後代之外,還有「上帝的兒子們娶人的女子們」的記敍(見 6:1-4),而在 10:1-11:9,除了閃、含、雅弗的後代之外,則有「巴別塔」的記敍(見 11:1-9)。這兩處都非只有家譜而已。因此toledoth在本書卷中若理解為「始自……的記敍」或「始自……的記略」(分別指篇幅較長與較短的段落),更能涵蓋各出處的用法。
- ‧本書卷的敍述從上帝創造天地開始( 1:1-2:3),之後在 2:4出現本書卷第一個「始自……的記敍」(《和》作「天地的來歷」),將焦點放在前一段敍述中最後出現的人類,談到人的受造、墮落,與墮落後的種種問題。
- ‧第二次出現於 5:1「始自亞當的記略」(《和》作「亞當的後代」),延續前一段人類墮落後產生的問題,除了談到亞當的家譜,也提到人類罪惡極大,上帝決意除滅( 6:5-8)。
- ‧第三次出現於 6:9「始自挪亞的記敍」(《和》作「挪亞的後代」),延續前一段所提上帝決意除滅人類的主題,帶出洪水與挪亞方舟的記敍,最後提到洪水之後上帝與挪亞和世上的活物立永約( 9:8-17)。
- ‧第四次出現於 10:1「始自閃、含、雅弗的記略」(《和》作「閃、含、雅弗的後代」),重點在挪亞的兒子閃、含、雅弗的家譜,最後提到「巴別塔」的事件( 11:1-9)。
- ‧第五次出現於 11:10「始自閃的記略」(《和》作「閃的後代」),將焦點放在前一段最後出現的閃,並延續前一段關於人類從巴別塔分散到全地的記敍,提到閃的後代他拉帶亞伯蘭(亞伯拉罕)等人離開吾珥。
- ‧第六次為 11:27「始自他拉的記略」(《和》作「他拉的後代」),將焦點放在前一段最後出現的亞伯拉罕和他的兒子以撒,以相當的篇幅介紹他們的生平和事蹟,直到亞伯拉罕過世,其中亦穿插以撒的哥哥以實瑪利的事蹟。
- ‧第七和第八次出現於 25:12「始自以實瑪利的記略」(《和》未將toledoth譯出,見25:12「註釋」)和 25:19「始自以撒的記略」(《和》作「以撒的後代」)。
- ‧最後三次出現於「始自以掃的記略」和「始自雅各的記略」,前者出現兩次( 36:1,9,《和》均作「以掃……的後代」),後者出現一次( 37:2,《和》作「雅各的記略」)。
在這些記敍的安排中,有一常見的文學手法。本書卷總是先介紹次要人物所衍生的記略,再將焦點轉回主要人物所衍生的記敍,如「大綱」中第八大段是次要人物以實瑪利所衍生的記略,而第九大段是主要人物以撒所衍生的記敍(雅各的生平),又如第十大段是次要人物以掃所衍生的記略,而第十一大段是主要人物雅各所衍生的記敍(約瑟的生平)。這樣的安排,將發展的空間保留給主要的人物,先描述次要人物的個性、境遇,也提供讀者一定的背景來理解主要人物的記敍。
- ‧上帝是至高的創造主:本書卷強調上帝是萬物的創造者( 1:1-2:3),是宇宙及歷史的主宰。他將所造的世界交給人類管理,又按自己的旨意施行審判(如 6:5-7; 19:13),並呼召人進行他的計畫( 7:1-5; 12:1-3),即使人犯錯和干罪,都沒有攔阻上帝的計畫成就( 45:4-8; 50:20)。
- ‧人的尊嚴與價值:上帝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賦予人類智慧和權柄,做全地的管家( 1:26-28)。即使是人墮落之後,上帝也未改變他將所造的一切交付人手的決定( 9:1-2)。
- ‧上帝與人立約:在本書卷中,上帝常選擇以約的關係來呈現他與人的互動。上帝與人立約,是要強調他對人不變的善意與承諾,如上帝與挪亞(並所有的生物)立約,不再用洪水毀滅全地( 9:8-17),以及上帝與亞伯蘭立約,應許賜福給他( 12:1-3; 15:18; 17:1-22),並一再與他的後裔以撒( 17:21)和雅各( 28:13-15; 35:12; 46:2-3)堅立這約。約的定義與內容,另見短文約。
- ‧罪:在本書卷中,「罪」所指的是人不聽上帝的話,如該隱未能聽從上帝,而殺了弟弟亞伯( 4:6-8)。人犯罪之後,上帝會審判(如 18:20-21; 19:24-25)。「罪」影響了人與上帝的關係,也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和睦,這表現在兄弟( 4:8)、妻妾( 16:4-6)、岳婿( 31:36-42)、婆媳( 27:46),甚至是家族( 13:7)、部族( 34:25-26)之間,不一而足。然而,在本書卷中,當人能明白上帝的心意時,便有可能勝過罪所帶來的問題( 50:15-21)。
- ‧從混亂到秩序:在本書卷的開頭,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上帝藉着話語創造天地,晝夜、四季週而復始,萬物各從其類,形成有秩序的世界。然而,人不按上帝的命令行事,使得上帝看為美好的創造,又變得混亂。在這些混亂中,上帝有時透過審判,使罪惡受到控制(如 6:9-9:29),有時透過揀選人,開創新局(如 12:1-3),有時使人在經歷恩典之後,成為和平的使者(如 37:1-50:26)。這些從混亂到秩序的記敍,使得伊甸園外的世界,依然有盼望。
本書卷中三次提到,人是上帝按着他的形像和樣式造的( 1:26-27; 5:1; 9:6),但在本書卷之後的記敍,及舊約的其它書卷,並未進一步闡述上帝的形像和樣式為何。在新約當中,特別是保羅書信,「人按上帝形像和樣式所造」的神學主題,卻是部分神學論述與倫理教導的出發點(如 羅1:23; 林前11:7),同時也將基督視為「上帝形像」最極致的展現( 西1:15-20;另見 林後4:4),並且是按上帝形像被造的人所當效法的榜樣(參 腓2:6-11)。新約對「上帝形像(樣式)」主題的使用,引發教會歷史中對上帝形像與樣式的諸多討論,不少初代教父認為,人具有上帝的形像與樣式,乃是指人在某些本質上與上帝相同,這些教父多視「形像」與「樣式」為人性中兩個不同的本質,或分指人「屬靈」與「屬肉體」的兩個部分,或分指「屬靈的完全」與「心智、道德的完全」兩者,抑或分指「超自然的恩典」與「自然的恩賜」兩方面,因此在所指稱的兩者之中,其一(多認為是「形像」)受到罪惡的影響,但另一(多認為是「樣式」)則無,而救贖便是要讓受敗壞的部分得以復原。
但自改教運動以降,主流觀點多認為「形像」與「樣式」為同義複詞,並非兩個不同的概念,因此上述「本質說」的理解方式,影響逐漸式微。晚近,在神學的領域中,因着卡爾‧巴特(Karl Barth,主後1886-1968年)的影響,不少學者傾向以「關係說」來理解人所具有的上帝形像:正如三一上帝內在有着親密的關係,按上帝形像被造的人,也需要活在人與人、以及人與上帝的關係之中,人類的墮落,在於人與人以及人與上帝之間關係的破壞。而在聖經研究的領域中,因受到古近東與埃及研究,以及宗教比較學的影響,不少學者傾向以「代表說」來理解:讓人有異於禽獸與其它造物的上帝形像,是人類代表上帝管理他所創造的世界( 1:26-27),而人類的墮落,使得人類在代表上帝管理的身分與能力上,有了缺欠。
3:15提到的「女人的後裔」與蛇的緊張關係,原有其社會文化的背景(參3:15「註釋」),但在教會萌發之後,該節經文被視為具有更深的神學意涵。自初代教父愛任紐(Irenaeus,主後125-202年)起,教會的傳統將本節理解為預言,以「頭」為致命的部位,「腳跟」為非致命的部位,女人的後裔指基督(彌賽亞),而蛇(非蛇的後裔)則指撒但魔鬼,從而認為本節預言基督最終會擊敗撒但魔鬼(對照 啟20:2-10)。
本書卷在族群關係上,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挪亞在洪水之後,對三個兒子所宣告的祝福與咒詛( 9:25-27),即為其中重要的一例。部分歐美的教會傳統因含對父親挪亞行了惡事,而對含的後裔存有偏見,又因認為非洲的各族即含的後裔(但參10:1-11:9 段落前註釋),是被咒詛的,因而據此宣稱聖經贊許奴役這些族裔。這類的詮釋曾助長了西方世界蓄奴、販奴的制度。另外,教會傳統也常因以實瑪利並非應許之子( 17:18-19),而輕視那些被視為以實瑪利後裔的阿拉伯人,但如此的理解忽略了上帝也應許賜福給以實瑪利的後裔( 16:10;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