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於本段再次顯現,在亞伯拉罕的殷勤款待之後( 18:1-8),上帝告知撒拉必會生子,且指出了撒拉的不信( 18:9-15)。
前一段( 17:1-27)上帝與亞伯拉罕的立約中,特別提到亞伯拉罕要做一個完全人,對此,本段描繪亞伯拉罕如何接待陌生人,下一段( 18:16-33)更進一步記敍了亞伯拉罕對公平、公義的關切,兩處均可視為對亞伯拉罕做完全人的描繪。
9他們問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在哪裏?」他說:「在帳棚裏。」10a三人中有一位說:「b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裏;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11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12撒拉心裏暗笑,說:「我既已衰敗,a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13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甚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a生養嗎?』14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撒拉必生一個兒子。」15撒拉就害怕,不承認,說:「我沒有笑。」那位說:「不然,你實在笑了。」創17:1--18:15問題討論
本段記敍可進一步細分為以下段落:
- -為所多瑪求情( 18:16-33)
- -所多瑪及諸城的毀滅( 19:1-38)
上帝要審判所多瑪和蛾摩拉( 18:16-21),亞伯拉罕知道了之後,與上帝討論甚麼情形下的毀滅才合乎上帝的公義( 18:25),亞伯拉罕為所多瑪代求之後( 18:22-33),上帝毀滅所多瑪及周圍諸城,但拯救了羅得一家( 19:1-38)。
上帝向亞伯拉罕透露他要審判所多瑪和蛾摩拉( 18:16-21),好讓亞伯拉罕警戒他的後裔秉公行義( 18:19),但亞伯拉罕聽了之後,更關心的是完全的毀滅是否合乎上帝的公義( 18:25),故為此代求( 18:22-33)。
從本書卷更大的敍事結構來看,亞伯拉罕為外族代求,是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中「使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12:3)某種程度的實現。
22二人轉身離開那裏,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23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角/角)滅嗎?24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角/角)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裏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25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18:25 默想26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裏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27亞伯拉罕說:「a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28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裏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滅那城。」29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裏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做這事。」30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裏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他說:「我在那裏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做這事。」31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裏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滅那城。」32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裏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滅那城。」33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