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上帝守逾(魚/魚)越節,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2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從牛群羊群中,將逾(魚/魚)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上帝。3你吃這祭牲,不可吃有酵的餅;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記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4在你四境之內,七日不可見麵酵,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不可留到早晨。5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魚/魚)越節的祭;6只當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魚/魚)越節的祭。7當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了吃烤:或譯煮,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8你要吃無酵餅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上帝守嚴肅會,不可做工。」
9「你要計算七七日: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架/架)時算起,共計七七日。10你要照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福,手裏拿甘心祭,獻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守七七節。11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歡樂。12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你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
13「你把禾場的榖、酒醡(醡/醡)的酒收藏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14守節的時候,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歡樂。15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你當向耶和華-你的上帝守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你上帝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裏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你就非常地歡樂。16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卻不可空手朝見。17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
18「你要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的各城裏,按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19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會/會)賂(路/路);因為賄(會/會)賂(路/路)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20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
21「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築壇,不可在壇旁栽甚麼樹木作為木偶。22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這是耶和華-你上帝所恨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