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 14 章

舉哀時的禁例

1「你們是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2因為你歸耶和華-你上帝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潔淨和不潔淨的動物

3「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4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綿羊、山羊、5鹿、羚羊、(袍/袍)子、野山羊、麋(迷/迷)鹿、黃羊、青羊。6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7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子、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8豬-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9「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10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是與你們不潔淨。

11「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12不可吃的乃是鵰(鵰/鵰)、狗頭鵰(鵰/鵰)、紅頭鵰(鵰/鵰)13(沾/沾)、小鷹、鷂(鷂/鷂)鷹與其類,14烏鴉與其類,15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16(鴞/鴞)鳥、貓頭鷹、角鴟(鴟/鴟)17(鵜/鵜)(鶘/鶘)、禿(禿/禿)(鵰/鵰)、鸕(鸕/鸕)鶿(鶿/鶿)18(鸛/鸛)、鷺鷥與其類,戴鵀(鵀/鵀)與蝙蝠。19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與你們不潔淨,都不可吃。20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

21「凡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吃,可以給你城裏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上帝為聖潔的民。

十分獻一的條例

22「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23又要把你的五榖、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24當耶和華-你上帝賜福與你的時候,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那路也太長,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裏去,25你就可以換成銀子,將銀子包起來,拿在手中,往耶和華-你上帝所要選擇的地方去。26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上帝的面前吃喝快樂。

27「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28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29在你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裏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上帝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第14章

1「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2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3「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4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綿羊、山羊、5鹿、羚羊、麃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6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7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兔子、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8豬─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9「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10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是與你們不潔淨。11「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12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13鸇、小鷹、鷂鷹與其類,14烏鴉與其類,15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16鴞鳥、貓頭鷹、角鴟、17鵜鶘、禿鵰、鸕鶿、18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19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與你們不潔淨,都不可吃。20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21「凡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吃,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22「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23又要把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24當耶和華─你神賜福與你的時候,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那路也太長,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裡去,25你就可以換成銀子,將銀子包起來,拿在手中,往耶和華─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去。26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神的面前吃喝快樂。27「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28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29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第14章

1「你們是上主─你們上帝的兒女。你們哀悼死人的時候,不可像異族人割傷自己的身體,剃光前額。2你們屬於上主─你們的上帝;他從天下萬民中揀選你們作為他自己的子民。」3「上主宣佈為不潔淨的動物,你們不可吃。4你們可吃的動物是:牛、綿羊、山羊、5野鹿、野綿羊、野山羊、羚羊。6凡腳蹄分為兩瓣且又反芻的動物都可以吃;7但那只有腳蹄分瓣,或只是反芻的動物,就不可吃。駱駝、减子、獾,是不潔淨的動物,都不可吃;因為牠們雖然反芻,腳蹄卻沒有分瓣。8豬是不潔淨的動物,也不可吃;因為豬雖然腳蹄分瓣,卻不反芻。你們不可吃這些不潔淨動物的肉,也不可接觸牠們的屍體。9「有鰭有鱗的魚類都可以吃;10但是沒有鰭沒有鱗的魚類不可吃,因為牠們是不潔淨的。11「潔淨的鳥類可以吃。12不可吃的鳥類是:鷹、貓頭鷹、獵鷹、禿鷹、鵰、兀鷹、烏鴉、鴕鳥、海鷗、鸛、蒼鷺、塘鵝、鸕鶿、戴勝、蝙蝠等\f + 此處所列的鳥類有的很難確定。\f*。19「凡有翅膀的昆蟲都是不潔淨的,都不可吃。20凡潔淨的昆蟲都可以吃。21「凡自然死去的動物不可吃;但可以給你們中間的外僑,或賣給其他的外國人吃;因為你們屬於上主─你們的上帝,是他神聖的子民。22「你們要從每年的收成中拿十分之一出來,23到上主─你們上帝所選定的住處,在他面前吃所獻的那十分之一的五穀、酒、橄欖油,和頭生的牛羊。你們要實行這條例,學習始終敬畏上主。24如果你們的家離開上主選定的住處很遠,不能把上主使你們豐收的十分之一捐運到那裏,25你們可以賣土產和牲畜,把錢帶到上主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去。26你們可以隨意在那裏花錢,買牛肉、羊肉、酒、濃酒。你們全家要在上主─你們上帝面前吃喝快樂。27「你們不可忘記住在你們城裏的利未人,因為他們沒有自己的產業。28每三年的最後一年,你們要把當年的十分之一運到城裏儲存。29這些存糧是要供應沒有自己產業的利未人,以及你們中間的外僑、孤兒,和寡婦。他們可以按需要領取糧食。你們這樣做,上主─你們的上帝就會在你們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