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 4 章

以亞伯拉罕為例

1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肉體得了甚麼呢?2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上帝面前並無可誇。3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4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5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6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7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8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9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10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12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應許因信而實現

13因為上帝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益/益),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14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15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譯:叫人受刑的;哪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16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益/益);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17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18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益/益)將要如此。」19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20並且仰望上帝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上帝,21且滿心相信上帝所應許的必能做成。22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23「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24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上帝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譯: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第4章

1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2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3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4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5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6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7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8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9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10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12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13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14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15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16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17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18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19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20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21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22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23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24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第4章

1至於在血統上作為我們先祖的亞伯拉罕的事,我們該怎麼說呢?2如果他得以被稱為義人是由於他的行為,他就有所誇口的,但在上帝面前不能。3聖經上說:「亞伯拉罕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認他為義人。」4做工的人得工資,不算恩典,而是他應得的。5但是那信靠宣判罪人為無罪的上帝的人,上帝要因著他的信,而不是他的行為,使他跟自己有合宜的關係,6大衛所說,那不靠行為而蒙上帝認為義人的人有福了,就是這個意思。他說:7那過犯蒙寬恕、罪被赦免的人有福了!8那罪過不被主計算的人有福了!9大衛所說的這福澤只是屬於受割禮的人嗎?不是的。它也屬於沒有受割禮的人;因為我們已經引證聖經的話,說:「亞伯拉罕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認他為義人。」10這是在哪一種情形下發生的呢?在亞伯拉罕受割禮以前,還是以後呢?是在以前,不是以後。11他後來受了割禮;這是一種表徵,證明他在受割禮前已經因信而成為義人了。所以,對所有未受割禮、但因信而被上帝認為義的人來說,亞伯拉罕是屬靈的父親。12他也是已經受割禮的人的父親,不但因為他們受了割禮,也因為他們跟隨了我們先祖亞伯拉罕在未受割禮時的那種信心生活。13上帝應許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說他將承受這世界。這應許不是因為亞伯拉罕遵守法律,而是由於他因信而被稱為義人。14如果上帝的應許是給遵守摩西法律的人,人的信就是空的,而上帝的應許也是無效的。15上帝的義憤是從法律而來的;沒有法律,就沒有違犯法律的事。16因此,應許是以信為根據的;這是要保證上帝的應許白白地賜給亞伯拉罕所有的子孫,不僅是遵守法律的,也包括那些像亞伯拉罕一樣信上帝的人。因為亞伯拉罕是我們大家屬靈之父。17正如聖經所說:「我立了你作許多民族之父。」在上帝面前,這應許是有效的;亞伯拉罕所信的就是那位使死人復活、從無有創造萬有的上帝。18在沒有盼望的時候,亞伯拉罕仍然盼望,仍然信,因此成為「許多民族之父」。正如聖經所說:「你必定會有許多子孫。」19當時亞伯拉罕快要一百歲了。他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而莎拉生育的機能也已經喪失,可是,他並不因此削弱了信心。20他沒有失去信心,也沒有懷疑上帝的應許;他的信心反而更堅固,把榮耀歸給上帝。21他堅決信上帝一定成就他所應許的。22這就是為甚麼亞伯拉罕因信而「被上帝認為義人」。23可是「他被認為義人」這句話並不單是為他說的,24也是為我們說的。因為我們信那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上帝,因而被認為是義人。25主耶穌被交在人手裏,為我們的罪死;上帝使他復活,使我們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