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 21 章

祭司聖潔的條例

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2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3和未曾出嫁、作處女的姊妹,才可以沾染自己。4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5不可使頭光禿(禿/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6要歸上帝為聖,不可褻(褻/褻)(瀆/瀆)上帝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上帝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7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祭司是歸上帝為聖。8所以你要使他成聖,因為他奉獻你上帝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是聖的。9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自己,就辱沒了父親,必用火將她焚燒。

10「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11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12不可出聖所,也不可褻(褻/褻)(瀆/瀆)上帝的聖所,因為上帝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我是耶和華。13他要娶處女為妻。14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或是被污為妓的女人,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15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因為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16耶和華對摩西說:17「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益/益),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上帝的食物。18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瘸/瘸)腿的、塌(他/他)鼻子的、肢體有餘的、19折腳折手的、20駝背的、矮矬(矬/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介/介)的,或是損壞腎子的,都不可近前來。21祭司亞倫的後裔(益/益),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上帝的食物。22上帝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吃。23但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褻(褻/褻)(瀆/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24於是,摩西曉諭亞倫亞倫的子孫,並以色列眾人。

第21章

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2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3和未曾出嫁、作處女的姊妹,才可以沾染自己。4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5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6要歸神為聖,不可褻瀆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7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祭司是歸神為聖。8所以你要使他成聖,因為他奉獻你神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是聖的。9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自己,就辱沒了父親,必用火將她焚燒。10「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11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12不可出聖所,也不可褻瀆神的聖所,因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我是耶和華。13他要娶處女為妻。14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或是被污為妓的女人,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15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因為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16耶和華對摩西說:17「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18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19折腳折手的、20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或是損壞腎子的,都不可近前來。21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22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吃。23但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24於是,摩西曉諭亞倫和亞倫的子孫,並以色列眾人。

第21章

1上主吩咐摩西要告訴亞倫系的祭司:「除了參加自己的父母、兒女、兄弟,或未出嫁的姊妹等近親的葬禮外,祭司不可因參加任何葬禮而玷污了自己。4他也不可因參加姻親的葬禮玷污了自己。5「祭司不可剃頭、修鬍鬚,或割自己的身體來表示哀悼。6他必須聖潔,不可侮辱我的聖名;因為他向我─上主獻火祭,就是給他上帝的食物。7祭司不可跟妓女、非處女,或離過婚的女子結婚,因為他是聖化歸上帝的。8人民必須看祭司為聖潔的,因為他向我獻食物祭。我是上主;我是聖潔的,我使我的子民成為聖潔。9若有祭司的女兒淪為妓女,她是侮辱了自己的父親,必須用火刑燒死。10「大祭司的頭上被聖油膏過,承受了聖職,穿祭司禮服,不可在哀傷期間蓬頭散髮,撕裂衣服。11他不可離開聖所,進入喪家;即使是自己的父母死了也不可,免得污辱他自己和我的聖所,因為他已經奉獻給我─上主了。13他必須跟處女結婚,14不可跟寡婦、離過婚的女子,或妓女結婚,只可跟本族裏的處女結婚。15他不可使自己的兒女成為不潔淨的;我是上主,我已經選立他作大祭司。」16上主吩咐摩西告訴亞倫17「你的後代中,任何身體有殘缺的人不可向我獻食物祭;這是世世代代該遵守的條例。18凡身體殘缺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畸形的、19手腳殘廢的、20駝背的、矮小的、眼睛有毛病的、有皮膚病的,或閹人,都不可向我獻祭。21亞倫祭司的後代,凡身體殘缺的都不可向我獻火祭,因為殘缺的人不能向上帝獻食物祭。22這樣的人可以吃獻給我的祭物,無論聖或至聖的都可以吃。23但是,因為他的身體有殘缺,他不可接近至聖所前面的幔子,也不可接近祭壇。他不可玷污我聖所中的聖物。我是使這些東西聖化的上主。」24以上是摩西告訴亞倫、他的兒子們,和以色列全體人民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