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 44 章

東門的使用

1他又帶我回到聖地朝東的外門;那門關閉了。2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敞開,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已經由其中進入,所以必須關閉。3至於王,他必按王的位分,坐在其內,在耶和華面前吃餅。他必由這門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

進入聖殿的規則

4他又帶我由北門來到殿前。我觀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耶和華的殿,我就俯伏在地。5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你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聽,並要留心殿宇和聖地一切出入之處。6你要對那悖(被/被)逆的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當夠了吧!7你們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地,玷(電/電)污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約,在你們一切可憎的事上,加上這一層8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卻派別人在聖地替你們看守我所吩咐你們的。

9「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入我的聖地。」

不准當祭司的利未人

10「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有利未人遠離我,就是走迷離開我、隨從他們的偶像,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11然而他們必在我的聖地當僕役,照管殿門,在殿中供職;必為民宰殺燔(凡/凡)祭牲和平安祭牲,必站在民前伺(次/次)候他們。12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次/次)候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所以我向他們起誓: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3他們不可親近我,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聖物,就是至聖的物;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14然而我要使他們看守殿宇,辦理其中的一切事,並做其內一切當做之工。」

祭司

15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祭司利未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6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17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衣服。18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腰穿細麻布褲子;不可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19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裏,當脫下供職的衣服,放在聖屋內,穿上別的衣服,免得因聖衣使民成聖。20不可剃頭,也不可容髮綹(柳/柳)長長,只可剪髮。21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22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後裔(益/益)中的處女,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23他們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24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站立判斷,要按我的典章判斷。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條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25他們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只可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弟兄,和未嫁人的姊妹沾染自己。26祭司潔淨之後,必再計算七日。27當他進內院,進聖所,在聖所中事奉的日子,要為自己獻贖(贖/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8「祭司必有產業,我是他們的產業。不可在以色列中給他們基業;我是他們的基業。29素祭、贖(贖/贖)罪祭,和贖(贖/贖)(千/千)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要歸他們。30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供物都要歸給祭司。你們也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給祭司;這樣,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了。31無論是鳥是獸,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

第44章

1他又帶我回到聖地朝東的外門;那門關閉了。2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敞開,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已經由其中進入,所以必須關閉。3至於王,他必按王的位分,坐在其內,在耶和華面前吃餅。他必由這門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4他又帶我由北門來到殿前。我觀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耶和華的殿,我就俯伏在地。5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你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聽,並要留心殿宇和聖地一切出入之處。6你要對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當夠了吧!7你們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地,玷污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約,在你們一切可憎的事上,加上這一層。8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卻派別人在聖地替你們看守我所吩咐你們的。9「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入我的聖地。」10「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有利未人遠離我,就是走迷離開我、隨從他們的偶像,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11然而他們必在我的聖地當僕役,照管殿門,在殿中供職;必為民宰殺燔祭牲和平安祭牲,必站在民前伺候他們。12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所以我向他們起誓: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3他們不可親近我,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聖物,就是至聖的物;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14然而我要使他們看守殿宇,辦理其中的一切事,並做其內一切當做之工。」15「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6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17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衣服。18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腰穿細麻布褲子;不可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19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裡,當脫下供職的衣服,放在聖屋內,穿上別的衣服,免得因聖衣使民成聖。20不可剃頭,也不可容髮綹長長,只可剪髮。21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22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23他們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24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站立判斷,要按我的典章判斷。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條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25他們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只可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弟兄,和未嫁人的姊妹沾染自己。26祭司潔淨之後,必再計算七日。27當他進內院,進聖所,在聖所中事奉的日子,要為自己獻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28「祭司必有產業,我是他們的產業。不可在以色列中給他們基業;我是他們的基業。29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要歸他們。30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供物都要歸給祭司。你們也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給祭司;這樣,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了。31無論是鳥是獸,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

第44章

1那人領我回到聖殿外院的東門。這門關閉著。2上主告訴我:「這門必須永遠關閉,不准打開。任何人都不准用這門,因為我─上主、以色列的上帝已經從這門進去。這門要永遠關閉。3至於在位的君王,他可以到這裏來,在我面前吃聖餅。他必須由外院的門廊出入。」4接著,那人領我走過北門,來到聖殿前面。我一看,看見上主的榮耀充滿著他的聖殿;我就俯伏在地上。5上主對我說:「必朽的人哪,要留意你所看見、所聽到的一切。我要把這聖殿的規則條例告訴你。你要注意哪種人可以進入聖殿,哪種人不可進入聖殿。6「你要告訴那些悖逆的以色列人,我─至高的上主不再容忍他們所做一切可惡的事。7他們在向我獻祭牲的血和脂肪時,竟讓那些沒有接受割禮、不服從我的外族人進入聖殿,因而玷污了我的聖殿。我的子民做了這一切可惡的事,背棄了我的約。8他們自己不在我的聖殿執行神聖的禮儀,反而叫外族人負責。9「我─至高的上主這樣宣佈:沒有接受割禮、不服從我的異族人,不准進入我的聖殿,連住在以色列人當中的外族人也不准進入。」10上主對我說:「有些利未支族的人隨從其他以色列人離棄我去拜偶像,我要懲罰他們。11他們可以在我的聖殿看門,在聖殿工作。他們可以替人民宰殺燒化祭和其他祭牲,輪班為人民服務。12但是,他們曾經替以色列人主持拜偶像的事,使人民犯罪,所以,我─至高的上主發誓,他們一定要受懲罰。13他們不准當祭司事奉我,也不准接近我的聖物或進入至聖所。這就是他們做了那些可惡的事所該受的懲罰。14我要指派他們在聖殿裏當雜役。」15至高的上主說:「當其他以色列人離棄我的時候,利未支族、撒督後代的祭司繼續在聖殿裏誠心事奉我。所以,現在只有他們可以接近我,事奉我。他們要在我面前獻祭牲的脂肪和血。16只有他們可以進入聖殿,在我的祭壇事奉,主持聖殿禮拜。17他們進內院的門必須穿麻紗衣服。他們在內院或聖殿值班的時候絕不可穿羊毛衣服。18他們要戴麻紗做的禮帽,穿麻紗褲子,但是不要繫腰帶,免得流汗。19他們到外院跟人民接觸前,先要脫下在聖殿值班時所穿的禮服,留在聖殿的廂房,穿上別的衣服,免得聖服傷害了人民\f + 「傷害了人民」:以色列人認為一般人觸摸了「聖」的東西會受傷害。\f*。20「祭司不可剃光頭或留長髮。頭髮要修剪得適當。21祭司進入內院前,任何酒都不可喝。22祭司不可跟一般寡婦或離婚的女子結婚。祭司只可跟以色列的處女或同事的寡婦結婚。23「祭司要教導我的子民分辨聖俗,以及禮儀上潔淨或不潔淨的東西。24祭司要遵照我的法律判斷糾紛。他們要按照我的規則條例遵守宗教節期,守安息日為聖日。25「除了自己的父母、兒女、兄弟,或沒出嫁姊妹的屍體,祭司不可因觸摸其他的屍體使自己在禮儀上不潔淨。26他潔淨以後,必須等七天27才可以進入聖殿的內院,為自己獻贖罪祭。我─至高的上主這樣宣佈了。28「祭司所分得的產業就是祭司的職份。他們不可在以色列中擁有地產。我是他們所需要的一切。29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都要歸祭司作食物。以色列中一切獻給我的東西都要歸他們。30每年初收的農作物和獻給我的特別禮物都要歸祭司。人民烤餅的時候,要把第一塊給祭司,這樣,我就賜福給他們的家。31祭司不可吃自然死去或被野獸咬死的鳥和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