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 18 章

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2「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3主耶和華說:「我指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4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5「人若是公義,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6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電/電)污鄰舍的妻,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她,7未曾虧負人,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8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兩人之間,按至理判斷;9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0「他若生一個兒子,作強盜,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說之善,反行其中之惡,乃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並玷(電/電)污鄰舍的妻,12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搶奪人的物,未曾將當頭還給人,仰望偶像,並行可憎的事,13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這人豈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原文是血必歸到他身上。

14「他若生一個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有古卷:思量,不照樣去做;15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電/電)污鄰舍的妻,16未曾虧負人,未曾取人的當頭,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17縮手不害貧窮人,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他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18至於他父親;因為欺人太甚,搶奪弟兄,在本國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19「你們還說:『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20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

21「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22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23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24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照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豈能存活嗎?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

25「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們當聽,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26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27再者,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將性命救活了。28因為他思量,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必定存活,不致死亡。29以色列家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

30所以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31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32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

第18章

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2「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3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4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5「人若是公義,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6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她,7未曾虧負人,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8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兩人之間,按至理判斷;9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0「他若生一個兒子,作強盜,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說之善,反行其中之惡,乃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並玷污鄰舍的妻,11a12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搶奪人的物,未曾將當頭還給人,仰望偶像,並行可憎的事,13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這人豈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原文是血)必歸到他身上。14「他若生一個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有古卷:思量),不照樣去做;15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16未曾虧負人,未曾取人的當頭,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17縮手不害貧窮人,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他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18至於他父親;因為欺人太甚,搶奪弟兄,在本國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19「你們還說:『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20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21「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22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23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24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豈能存活嗎?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25「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們當聽,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26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27再者,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將性命救活了。28因為他思量,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必定存活,不致死亡。29以色列家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30所以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31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32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

第18章

1上主對我說話;2他說:「以色列境內流傳的這句俗語是甚麼意思呢?他們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齒酸倒了。」3至高的上主這樣說:「我指著我永恆的生命發誓:以色列境內絕不再流傳這句俗語。4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我的;無論是父母或兒女的生命都屬於我。誰犯了罪,誰就會死。5「假定有一個誠實、公正的好人,6他不拜以色列人的偶像,不在山上神廟吃祭肉,不誘拐別人的妻子,不跟經期中的女子同房,7不欺詐,不搶劫。他把抵押品還給負債的人,拿東西給飢餓的人吃,拿衣服給赤裸的人穿。8他借錢給人不取利息,不做邪惡的事,公正處理糾紛。9這種人服從我的誡命,謹慎遵行我的法律。他就是好人;他一定存活。」至高的上主這樣宣佈了。10「假定這個人有一個兒子,他搶劫、殺人,做他父親從來沒有做過的壞事。他在山上神廟吃祭肉,誘拐別人的妻子。12他欺詐窮人,搶劫,扣押負債人的抵押品。他到異教的神廟去拜可惡的偶像,13為要收取利息而借錢給人。這種人能存活嗎?不!他不能!他做了這一切可惡的事,他一定死;他是自取滅亡。14「假定這個人有一個兒子,他看見父親一切的罪惡,卻不隨從父親的壞榜樣。15他不拜以色列人的偶像,不在山上神廟吃祭肉。他不誘拐別人的妻子,16不欺壓人,不搶劫。他把抵押品還給負債的人,拿東西給飢餓的人吃,拿衣服給赤裸的人穿。17他不做邪惡的事\f + 「不做邪惡的事」是根據一些古譯本,希伯來文是「不幫助窮人」。\f*,借錢給人不取利息。他遵行我的法律,服從我的誡命。他不必因他父親所犯的罪死亡。他一定存活。18至於他父親,他欺詐,搶劫,橫行霸道,要因自己所犯的罪死亡。19「但是你們問:兒子為甚麼不因父親所犯的罪受折磨呢?我的回答是:兒子做了正當合理的事;他遵守我的法律,實踐法律的要求,所以他一定存活。20只有犯罪的人該死。兒子不必為父親的罪受折磨;父親也不必為兒子的罪受折磨。好人將因行善得報賞;壞人將因作惡受懲罰。21如果壞人悔過,離棄他所犯的罪,遵行我的法律,做正當合理的事,他就不必死,一定存活。22他所犯的罪都蒙赦免;因為他做了該做的事,他一定存活。23你們以為我─至高的上主喜歡看壞人死亡嗎?不!我寧願看到他因悔過而存活。24「如果好人不再做好事,而做壞人所做令人憎恨的壞事,他仍然能存活嗎?不!他從前所做的好事不被記念。他將因背信、犯罪而死亡。25「但是你們說:『主這樣做是不對的!』以色列人哪,留心聽我解釋吧!你們以為我的做法不對嗎?其實,你們的做法才不對!26好人不再做好事,反而去做壞事,他死是因為自己做壞事死的。27壞人悔過,開始做正當合理的事,就救了自己的性命。28他省察、改過,所以不必死,反而會存活。29以色列人哪,你們說:『主這樣做是不對的!』你們以為我的做法不對嗎?其實,你們的做法才不對!30「所以,以色列人哪,我─至高的上主這樣告訴你們:我要照你們各人的行為審判你們。你們要悔過,離開邪惡的道路,免得你們的罪31要拋棄你們所做的一切壞事,換一個新的心、新的靈!以色列人哪,何必死亡呢?32我不願意任何人死亡。你們改過就會存活。」至高的上主這樣宣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