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二月,乃亞達月十三日,王的諭旨將要舉行,就是猶大人的仇敵盼望轄制他們的日子,猶大人反倒轄制恨他們的人。2猶大人在亞哈隨魯王各省的城裏聚集,下手擊殺那要害他們的人。無人能敵擋他們,因為各族都懼怕他們。3各省的首領、總督、省長,和辦理王事的人,因懼怕末底改,就都幫助猶大人。4末底改在朝中為大,名聲傳遍各省,日漸昌盛。5猶大人用刀擊殺一切仇敵,任意殺滅恨他們的人。6在書珊城,猶大人殺滅了五百人;7又殺巴珊大他、達分、亞斯帕他、8破拉他、亞大利雅、亞利大他、9帕瑪斯他、亞利賽、亞利代、瓦耶撒他;10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孫子、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兒子。猶大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11當日,將書珊城被殺的人數呈(呈/呈)在王前。12王對王后以斯帖說:「猶大人在書珊城殺滅了五百人,又殺了哈曼的十個兒子,在王的各省不知如何呢?現在你要甚麼,我必賜給你;你還求甚麼,也必為你成就。」13以斯帖說:「王若以為美,求你准書珊的猶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並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14王便允准如此行。旨意傳在書珊,人就把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起來了。15亞達月十四日,書珊的猶大人又聚集在書珊,殺了三百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16在王各省其餘的猶大人也都聚集保護性命,殺了恨他們的人七萬五千,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這樣,就脫離仇敵,得享平安。17亞達月十三日,行了這事;十四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18但書珊的猶大人,這十三日、十四日聚集\add 殺戮(戮/戮)仇敵\add*;十五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19所以住無城牆鄉村的猶大人,如今都以亞達月十四日為設筵歡樂的吉日,彼此餽(愧/愧)送禮物。
20末底改記錄這事,寫信與亞哈隨魯王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大人,21囑咐他們每年守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22以這月的兩日為猶大人脫離仇敵得平安、轉憂為喜、轉悲為樂的吉日。在這兩日設筵歡樂,彼此餽(愧/愧)送禮物,賙濟窮人。
23於是,猶大人按末底改所寫與他們的信,應承照初次所守的守為永例;24是因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殺害猶大人,掣(掣/掣)普珥,就是掣(掣/掣)籤,為要殺盡滅絕他們;25這事報告於王,王便降旨使哈曼謀害猶大人的惡事歸到他自己的頭上,並吩咐把他和他的眾子都掛在木架上。26照普珥的名字,猶大人就稱這兩日為「普珥日」。他們因這信上的話,又因所看見所遇見的事,27就應承自己與後裔(益/益),並歸附他們的人,每年按時必守這兩日,永遠不廢。28各省各城、家家戶戶、世世代代紀念遵守這兩日,使這「普珥日」在猶大人中不可廢掉,在他們後裔(益/益)中也不可忘記。
29亞比孩的女兒-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以全權寫第二封信,堅囑猶大人守這「普珥日」,30用和平誠實話寫信給亞哈隨魯王國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猶大人,31勸他們按時守這「普珥日」,禁食呼求,是照猶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囑咐的,也照猶大人為自己與後裔(益/益)所應承的。32以斯帖命定守「普珥日」,這事也記錄在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