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二十年才完畢了。2以後所羅門重新修築希蘭送給他的那些城邑(邑/邑),使以色列人住在那裏。3所羅門往哈馬瑣巴去,攻取了那地方。4所羅門建造曠野裏的達莫,又建造哈馬所有的積貨城,5又建造上伯‧和崙、下伯‧和崙作為保障,都有牆,有門,有閂(閂/閂);6又建造巴拉和所有的積貨城,並屯車輛馬兵的城,與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國中所願意建造的。7至於國中所剩下不屬以色列人的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8就是以色列人未曾滅絕的,所羅門挑取他們的後裔(益/益)作服苦的奴僕,直到今日。9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當奴僕做工,乃是作他的戰士、軍長的統領、車兵長、馬兵長。10所羅門王有二百五十督工的,監管工人。
11所羅門將法老的女兒帶出大衛城,上到為她建造的宮裏;因所羅門說:「耶和華約櫃所到之處都為聖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衛的宮裏。」
12所羅門在耶和華的壇上,就是在廊子前他所築的壇上,與耶和華獻燔(凡/凡)祭;13又遵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月朔(碩/碩),並一年三節,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獻每日所當獻的祭。14所羅門照他父大衛所定的例,派定祭司的班次,使他們各供己事,又使利未人各盡其職,讚美耶和華,在祭司面前做每日所當做的;又派守門的按班次看守各門,因為神人大衛是這樣吩咐的。15王所吩咐眾祭司和利未人的,無論是管府庫或辦別的事,他們都不違背。
16所羅門建造耶和華的殿,從立根基直到成功的日子,工料俱備。這樣,耶和華的殿全然完畢。
17那時,所羅門往以東地靠海的 以旬‧迦\pro*別和以祿去。18希蘭差遣他的臣僕,將船隻和熟悉泛海的僕人送到所羅門那裏。他們同所羅門的僕人到了俄斐(匪/匪),得了四百五十他連得金子,運到所羅門王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