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亞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不像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2卻行以色列諸王的道,又鑄(住/住)造巴力的像,3並且在欣嫩子谷燒香,用火焚燒他的兒女,行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驅逐的外邦人那可憎的事;4並在邱壇上、山岡上、各青翠樹下獻祭燒香。
5所以,耶和華-他的上帝將他交在亞蘭王手裏。亞蘭王打敗他,擄了他許多的民,帶到大馬士革去。上帝又將他交在以色列王手裏,以色列王向他大行殺戮(戮/戮)。6利瑪利的兒子比加一日殺了猶大人十二萬,都是勇士,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7有一個以法蓮中的勇士,名叫細基利,殺了王的兒子瑪西雅和管理王宮的押斯利甘,並宰相以利加拿。8以色列人擄了他們的弟兄,連婦人帶兒女共有二十萬,又掠(略/略)了許多的財物,帶到撒馬利亞去了。
9但那裏有耶和華的一個先知,名叫俄德,出來迎接往撒馬利亞去的軍兵,對他們說:「因為耶和華-你們列祖的上帝惱怒猶大人,所以將他們交在你們手裏,你們竟怒氣沖天,大行殺戮(戮/戮)。10如今你們又有意強逼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作你們的奴婢,你們豈不也有得罪耶和華-你們上帝的事嗎?11現在你們當聽我說,要將擄來的弟兄釋放回去,因為耶和華向你們已經大發烈怒。」
12於是,以法蓮人的幾個族長-就是約哈難的兒子亞撒利雅、米實利末的兒子比利家、沙龍的兒子耶希西家、哈得萊的兒子亞瑪撒-起來攔擋出兵回來的人,13對他們說:「你們不可帶進這被擄的人來!你們想要使我們得罪耶和華,加增我們的罪惡過犯?因為我們的罪過甚大,已經有烈怒臨到以色列人了。」14於是帶兵器的人將擄來的人口和掠(略/略)來的財物都留在眾首領和會眾的面前。15以上提名的那些人就站起,使被擄的人前來;其中有赤身的,就從所掠(略/略)的財物中拿出衣服和鞋來,給他們穿,又給他們吃喝,用膏抹他們;其中有軟弱的,就使他們騎驢,送到棕樹城耶利哥他們弟兄那裏;隨後就回撒馬利亞去了。
16那時,亞哈斯王差遣人去見亞述諸王,求他們幫助;17因為以東人又來攻擊猶大,擄掠(略/略)子民。18非利士人也來侵佔高原和猶大南方的城邑(邑/邑),取了伯‧示麥、亞雅崙、基低羅,梭哥和屬梭哥的鄉村,亭納和屬亭納的鄉村,瑾(僅/僅)鎖和屬瑾(僅/僅)鎖的鄉村,就住在那裏。19因為以色列王亞哈斯在猶大放肆,大大干犯耶和華,所以耶和華使猶大卑微。20亞述王提革拉‧毗(皮/皮)列色上來,卻沒有幫助他,反倒欺凌他。21亞哈斯從耶和華殿裏和王宮中,並首領家內所取的財寶給了亞述王,這也無濟於事。
22這亞哈斯王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23他祭祀(寺/寺)攻擊他的大馬士革之神,說:「因為亞蘭王的神幫助他們,我也獻祭與他,他好幫助我。」但那些神使他和以色列眾人敗亡了。24亞哈斯將上帝殿裏的器皿都聚了來,壞了,且封鎖耶和華殿的門;在耶路撒冷各處的拐(拐/拐)角建築祭壇,25又在猶大各城建立邱壇,與別神燒香,惹動耶和華-他列祖上帝的怒氣。26亞哈斯其餘的事和他的行為,自始至終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27亞哈斯與他列祖同睡,葬在耶路撒冷城裏,沒有送入以色列諸王的墳墓中。他兒子希西家接續他作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