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文聖經的傳抄與註記

今日所使用的希伯來文聖經係根據「馬索拉經文」的傳統,該經文傳統的現有架構,大約在主後70-200年之間確定下來,現存最早的數個「馬索拉經文」古抄本,其年代為主後九世紀末到11世紀初之間。

但「馬索拉經文」並非猶太教經典惟一流傳至今的形式。主前三世紀中葉起在埃及逐步翻譯完成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反映出主前三到二世紀散居埃及猶太人所使用的希伯來文傳統,該傳統包含了一些「馬索拉經文」傳統所無的書卷,後來基督公教(天主教)所使用的次經與基督正教(東正教)舊約中多出的書卷,均與這些《七十士譯本》所獨有的書卷有關。在這兩個傳統所共有的書卷中,《七十士譯本》的以斯帖記約伯記耶利米書但以理書翻譯時所根據的希伯來文本,與「馬索拉經文」的傳統不完全相同,而兩個傳統所共有的其它書卷,《七十士譯本》背後的希伯來文與「馬索拉經文」傳統,基本架構一致,但在細節上時而存在着些微的差異。現存最早的《七十士譯本》古抄本,其年代為主後四世紀。

主前二世紀末到主後一世紀於巴勒斯坦中北部成形的撒馬利亞五經,則是另一個流傳至今的傳統。該傳統僅包含「摩西五經」,其基本架構與「馬索拉經文」傳統的「摩西五經」一致,但在細節上又時而存在着些微的差異,這些不同於「馬索拉經文」之處,有的與《七十士譯本》一致,但另一些則僅見於撒馬利亞五經。現存最早的撒馬利亞五經古抄本,其年代為主後12世紀初至13世紀之間。

「馬索拉經文」、《七十士譯本》、撒馬利亞五經三者的「摩西五經」,架構一致,彼此卻存在着細微的差異,在「摩西五經」以外,「馬索拉經文」與《七十士譯本》共有的書卷中,絕大多數也存在着架構一致,細節有別的情況。由於三者現存的古抄本年代均遠晚於書卷內容所涉及的年代,何者更為原始,便成為過去學術所關注的議題。

對此問題,1947年發現的「死海古卷」,帶來了出人意外的答案。「死海古卷」的年代為主前約二世紀至主後70年之間,遠早於上述三個傳統現存最早的古抄本。在「死海古卷」972份文獻中,有220份是猶太教經典各書卷全部或部分的抄本(獨缺以斯帖記)。有許多經卷有多於一份的抄本,而同一經卷的抄本,在內容上,卻有分屬於不同傳統的現象,其中有些與「馬索拉經文」相近,也有些支持《七十士譯本》或撒馬利亞五經的。這一現象說明了在主前二世紀,這些對猶太人的信仰而言,有着極為重要地位的書卷並無統一的版本,而是幾個傳統的文本同時流傳。「單一版本原始舊約經文」的假設,在主前二世紀並不成立。

「死海古卷」不僅肯定了上述三個傳統的古遠性,同時也肯定,這三個同時流傳、互不相屬的傳統,共享了同樣的經文架構(有少數的書卷除外,如耶利米書但以理書),因此,這三者雖彼此之間無依存的關係,但因着三者以及「死海古卷」共享了同樣的經文架構,卻有可能透過交相對照,分離出個別傳統的獨特之處,藉此來解決個別傳統在傳抄過程中所引發的許多問題。

聯合聖經公會的「希伯來舊約文本計畫」(Hebrew Old Testament Text Project)便是基於上述的基礎,藉助《七十士譯本》、撒馬利亞五經、「死海古卷」的對照,以跨越「馬索拉經文」現有古抄本年代較晚的限制,來重塑該傳統最早可能的樣貌,並了解之後該傳統傳抄的歷史過程。「希伯來舊約文本計畫」代表了當代舊約經文校勘學術的主流觀點,亦為本研讀本系列舊約校勘註釋的主要依據。

根據「希伯來舊約文本計畫」,希伯來文聖經所依據的「馬索拉經文」傳統,可分為下列四個傳抄的階段:

約始於主前第六世紀,猶大被擄之後,終於以斯拉的宗教改革。

希伯來文聖經絕大多數的書卷,內容所涉及的年代極為古遠,掃羅大衛的年代(約主前1000年前後),大約為殷商滅亡後的西周初年(始於主前約1046年),而南國猶大滅亡(主前587/586年),尚早於孔子的出生(主前551年)。受限於古抄本的年代,加上相關的考古資料與古文獻極為缺乏,使得希伯來文聖經形成過程的最初階段,僅能有學術的猜測與假說。

然而,希伯來文聖經中有些片段的線索,可以略窺一些與經文形成有關的訊息: 王下22:8-13所提,約西亞王在位時所發現的律法書(主前622/621年),與後來流傳的申命記很可能有密切的關係,而希伯來文聖經提到的「耶和華的戰記」( 民21:14)、「猶大列王記」( 王上14:29)、「以色列猶大列王記」( 代下27:7)、「先知拿單並先見迦得的書」( 代上29:29)、「先知示瑪雅和先見易多的史記」( 代下12:15)、「亞希雅的豫言書」,和「易多尼八兒子耶羅波安的默示書」( 代下9:29)等,顯示希伯來文聖經部分書卷的成書,採用了一些更早期的底本資料編輯。

主前587/586年南國滅亡所帶來的國族危機,不僅是百姓被迫遷徙異地而已,也迫使以色列民從信仰的角度反思亡國的意義,並在異地重塑身分的認同。這些需要,促成了以色列民在被擄之地對自身民族文獻進行整理與編輯,以做為信仰的傳承依據。

在主前六世紀被擄歸回前後,除了成書於歸回之後的書卷外,其它的書卷,應已大致確立,其內容的流傳,除了以文字的形式抄寫傳遞外,亦包括信仰群體以記誦的方式代代口傳,這些口傳的傳統即便在猶太教經典的文本成形之後,仍然與成文的經典並行流傳,直到耶穌的時代。

歸回之後,成文的書卷與口傳的傳統均從異地帶回(但同時也在異地繼續傳承),成為猶太教宗教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因此經文傳抄的第一階段,始於此時。這一階段經典的傳抄,歷經主前515年聖殿的重建,一直到文士以斯拉推動宗教改革(主前約458-428年之間)為止。

在這個階段中,無論是文字或口傳形式的經典,應都沒有標準的版本,而是數個彼此有着同樣架構,卻又各有細微獨特之處的「經文傳統原型」,「馬索拉經文」、《七十士譯本》背後的希伯來文、撒馬利亞五經,三者的前身均可回溯到這一階段的不同原型,這些傳統,一方面有着基本上一致的順序與內容,但另一方面,在細節上卻有着可分辨的差異。這樣的現象也顯示,希伯來文聖經的經文校勘所能重建的,為特定經文傳統的「較原始內容」(見以下「傳抄的第二階段」)。

約始於以斯拉的宗教改革之後(主前五世紀末),直至主後70年左右。

以斯拉的宗教改革,更加強化了經典在宗教生活中的角色。在這個階段的初期,主前約400年左右之前,「律法」(「摩西五經」)已經形成,為最早確定的猶太教經典單元,「律法」的界定也衍生出猶太教經典的第二單元「先知」,在這個階段的中期,主前約200年前後,「先知」的範圍大致確立,包含了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列王記(上下)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十二)小先知書八部作品。於此同時,有一些書卷,其中包括了後來被列為「聖卷」的部分,也在猶太教中使用,對於這些書卷中哪些該被視為有權威的,則無一致的觀點。猶太教經典的第三單元「聖卷」的確立,可能是在此一階段的晚期。

在主前三世紀中葉,散居於埃及亞歷山大猶太人,在多利買王國的支持下,開始將猶太教經典翻譯成希臘文,翻譯工作可能一直持續到主前二世紀,但詳細的過程不得而知,該翻譯工作的成果,即為《七十士譯本》。《七十士譯本》包含了「律法」、「先知」的全部書卷,但由於當時猶太人在「律法」與「先知」之外,哪些作品具有權威,並無統一的觀點,《七十士譯本》在「律法」與「先知」以外所收錄的書卷,比之後法利賽人所接受的「聖卷」書目為多。

主前二世紀中葉之後,在巴勒斯坦猶太教當中,數個次團體逐漸形成,在不同的次團體中,流傳着不同的經典傳統:

「希伯來舊約文本計畫」所試圖追溯和恢復的,即為「馬索拉經文」的前身在此一階段的樣貌。在這個階段所流傳的經文內容,相對已較固定,不同經文傳統也有流傳至今的經文資料可資比對,藉由經文校勘學的方法,可以嘗試建構出「馬索拉經文」的前身在此一時期「較原始」的經文樣貌,在本研讀本系列的舊約校勘註釋中,便將這些復原的經文樣貌以「較原始內容」稱之。這些「較原始內容」與耶穌時代猶太教的經文傳統有關,因此對基督宗教有其獨特的重要性。

始於主後70年耶路撒冷聖殿被毀,終於主後約七世紀。

主後70年第一次猶太戰爭結束後,拉比約哈難‧便‧撒該(主後約30-約90年)在雅比尼(見 代下26:6;即 書15:11雅比聶)所領導的聚集,對後來拉比猶太教所採用的經目與經文,有着重要的影響。在主後70-200年間,「律法」、「先知」、「聖卷」的三單元式經典確立,各單元的經目與標準經文,在這之前已相當程度的穩定,也在這段時間確定。

主後132-135年第二次猶太戰爭結束後,羅馬帝國禁止猶太人進入耶路撒冷,自此猶太教重建聖殿、恢復聖殿敬拜的盼望完全破滅,使得猶太教面對了嚴重的存續威脅。拉比們面對此一困境的解決方式,是讓猶太教信仰的中心從聖殿轉移到經典,由此產生了後來以經典為中心的「拉比猶太教」。自此,猶太教開始獨尊希伯來經文的權威,主後200年之後,猶太教經典的意義僅限於特定傳統的希伯來文文本,該標準經文可稱之為「馬索拉經文的原型」或「原型馬索拉經文」。

始於主後約七世紀。

在此之前,希伯來文經文的傳抄,均未標示母音,因此稱之為「子音經文」。希伯來文日常使用的詞語即使未標示母音,仍可藉上下文辨識,通常不致發生混淆,今日猶太人書寫時亦多半不使用母音。但當猶太教成為以經典為中心的信仰之後,任何經文的歧義均可能產生神學的爭議,猶太教的學者們為避免這類的爭議,從主後約七世紀起,開始為經文標示母音,這群學者一般稱之為「馬索拉文士」。

「馬索拉」是希伯來文的音譯,該詞語意為「傳遞」、「計算」,馬索拉文士們為確保傳抄的內容精確無誤,鉅細靡遺地將「子音經文」加上註記,註記的內容除了母音,還包括了分段、重音符號,以及一套繁複的標示系統。這浩大的工程由不同的馬索拉文士在不同的地區進行,世代相傳,因此產生了不同的傳統,大致可分為提比哩亞的傳統、巴比倫的傳統,和巴勒斯坦的傳統,其中提比哩亞的傳統日後通行於世,今日提到「馬索拉經文」,若無特別說明,即指提比哩亞的傳統。

「馬索拉經文」的註記包括:(1)母音;(2)重音符號;(3)正文旁邊和下邊的標示系統。

「原形馬索拉經文」(見之前「傳抄的第三階段」)原來只有子音,但將同一組子音加上不同的母音,則會產生不同的詞語, 創47:31提供了一個明顯的例子。此處,同樣子音組合配以一種母音,則讀成「床」,指雅各在床上敬拜(「馬索拉經文」的理解),但如配以另一種母音,則可讀成「杖」,指雅各扶着杖敬拜(《七十士譯本》的理解,參 創47:31對小字的註釋)。

馬索拉文士們為經文所加上的重音符號,除了標示重音,亦有標點斷句釐清疑義的功能。以 創10:21為例,若僅根據希伯來文的子音經文,並無法確定雅弗何者年長,但若根據「馬索拉經文」的重音符號,則雅弗應較為年長,這與《七十士譯本》的翻譯相符。

在閱讀希伯來文聖經時,馬索拉文士所加的母音和重音符號,的確是重要的參考,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馬索拉文士有時亦深受其傳統中某些思想或信念所影響,這使得他們在加註母音或標記斷句時,不再只是傳抄者,而是詮釋者的角色。換言之,「馬索拉經文」的子音與母音、重音的權威並不相同,不可一概而論。

「馬索拉經文」的標示系統,除了有輔讀(如彙編、串珠、讀經進度等)與偵錯的功能,還包括兩個牽涉校勘的註記,即「寫法」(Kethib)與「讀法」(Qere),來處理下述這些情況。若是在經文傳抄的過程中,遇上文本破損、抄寫筆誤,或其它的問題,導致上述傳抄第三階段所流傳下來的子音經文,內文中部分的詞語並不合於上下文所要表達的意思,需加以修正,此時原詞語會在「寫法」處保留,而修正後的會在「讀法」處呈現。有時,文士發現所要抄寫的經文與其它地區馬索拉傳統的經文有差異,他們會將其中之一的經文在「寫法」處保留,而在「讀法」處呈現另一種經文。換言之,「寫法」與「讀法」的機制,不但可以修正文意內容,也可以保留不同古抄本與古卷傳統的內容。例如, 創49:10的「細羅」,「馬索拉經文」的「寫法」(sh-y-l-h)與「示羅」( 書18:1)的子音相同,「讀法」(shay lo)則可理解為「貢物(shay)歸他(lo)」(參 創49:10對小字的註釋)。

「馬索拉經文」標示系統的偵錯功能,是一套嚴密的檢核方法,以確保傳抄的過程中盡量不發生失誤。在「死海古卷」發現之後,詳細比對「馬索拉經文」(現存最早的為主後九世紀末到11世紀初之間)與對應的「死海古卷」(約抄寫於主前約二世紀至主後70年之間),兩者在共有的經文架構方面,差異極微,顯現出馬索拉文士所用檢核方法的驚人效力,因此今日的讀者可以確信,希伯來文聖經所依據的「馬索拉經文」與耶穌時代(即傳抄的第二階段末期)在巴勒斯坦非常通用的一種經文樣貌,非常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