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公會 與 翻譯計劃

徐淑貞



當我們在教會或在個人的書櫃裡,隨手可得一本聖經之時,大概不會想到能擁有一本自己讀得懂的聖經是多美好的一件事。這本聖經對你而言,可能是中文和合本聖經,可能是羅馬字或台漢字的台語聖經,但是都有一個共通的感覺 : 閱讀時能夠不須頓下來想一下,自己就能讀懂它的那本聖經,最適合我。

讓我們回到十六世紀,時當天主教廷已經長久主導基督教信仰,所流傳的聖經乃是只有神父才能讀得懂的拉丁文聖經。尋常百姓並不被容許學習閱讀或自行解釋聖經的內容,而只有受過訓練的神父才能擔任執行這種神聖的任務。甚至天主教會擔心一旦信徒能夠自行解釋聖經,認為聖經的記載與教廷的規定有矛盾,進而挑戰教廷的權威;於是訂下嚴厲的規例,把擅自翻譯聖經訂成是觸犯死刑的罪行。而這一切是到1522年,當馬丁路德完成了德文聖經的翻譯時,情勢才開始轉變。

當馬丁路德以德國方言將聖經翻譯成普通人也能讀得懂的方式,採取主要的意思和自己的體會而非逐字依原文的方式,就讓讀或聽的人,感到上帝彷彿體會了人的需要,而親自向人說話,這也是我們一般最能聽得懂的翻譯。很奇妙的,在1522年德國有馬丁路德翻譯了德語聖經,而沒多久在1535年,丁道爾雖然因為翻譯了英文新約聖經被羅馬帝國國王處以火刑燒死;然而,他犧牲性命翻譯而成的第一本英文新約聖經卻在同時被當成至寶獻給了英國的國王亨利八世,此時開始,聖經翻譯工作在歐洲世界進入了各種語言大放異彩的階段。

但是原文聖經(希臘文與希伯來文聖經)被翻譯成各地方言的歷史,並非自此時才開始。早在主後200多年到400年間,由於教會的發展,聖經已出現了許多方言的版本;如主後300年左右的敍利亞文譯本,甚或350-450年左右遠及高加索山區的亞美尼亞文、喬治亞文譯本,在在告訴我們教會的發展已經到了該區;宣教的腳蹤到何處紮根,聖經的翻譯工作也在那裡結果。

本著這樣的信念,我們可觀察到早期的宣教士來臺傳教之時,首重的也是翻譯聖經。由荷蘭派遣的宣教士就曾在台南新港社(今台南新市鄉)一帶根據平埔族人的語言翻譯成一卷與荷蘭語對照的《新港語馬太福音書》,時為1661年。這份譯本只剩部份殘存被保存在荷蘭的Leyden University圖書館裡,後在英國宣教士甘為霖的努力下,於1888年重新面市。聖經公會的資料庫裡,就有這麼一本十九世紀時的新港語聖經,頁面因年代而發黃,還佈滿了歷年蠹蟲鑽過的坑坑洞洞。每次看到這本聖經,心中感慨早在荷蘭來臺時期,宣教士就為台灣西拉雅族翻譯了這本馬太福音書。而我們自己為自家人所翻譯的聖經,夠不夠呢?

台灣自己的原住民語聖經翻譯計畫到了1950年代才開始陸續展開。由於翻譯聖經需要持續以大量的時間投入,要求翻譯員具備一定程度的神學背景,對聖經的應用能力與使用語言的靈活運用度更是必要的條件。加上聖經翻譯工作十分耗時動輒十幾年甚或數十年 (太魯閣語的翻譯計畫進行前後超過五十年),若不是有非凡的毅力與耐力,單憑一時的熱誠很難堅持到底。

而聖經公會的翻譯計畫要求更是嚴格。不但對翻譯小組的成員有所篩選,還藉著聖經公會專屬翻譯軟體使用程式來過濾詞句對應的錯誤,以此控制計畫的品質;並且按照規定,每個計劃都經過聖經公會翻譯顧問完整的審閱步驟確認後才出版。出版時還會報告給聯合聖經公會 (United Bible Societies)。根據全世界語言翻譯計劃記錄,在2009年年底前總數有2508種,而其中有九種語言是屬於台灣聖經公會的計劃。

聖經公會出版的聖經,除了原住民族語聖經,加上台語、客語,在架子上長長一排,長久以來總是覺得族語聖經很寂寞;這些聖經並非只是站在書架上當作聖經公會炫耀的成就,惟有各人投入自己母語的推動,才能讓更多人體會到上帝以母語向自己表達慈愛的感動,進而以自己重生的靈命來回應。

附:聖經公會聖經 (語言翻譯) 列表
原住民語
1. 布農語聖經 - 1947年開始,2000年出版短舊約和新約合訂本。
2. 達悟語聖經 – 1953年開始,1994年出版新約。
3. 泰雅爾語聖經 – 1956年開始,2003年出版短舊約和新約合訂本。
4. 太魯閣語聖經 – 1956年開始,2005年已出版太魯閣語新舊約全書。
5. 阿美語聖經 – 1957年完成新約,於1997完成阿美族語新舊約全書。
6. 排灣語聖經 – 1959年開始,1993年完成短舊約和新約合訂本。
7. 魯凱語聖經 – 1987年開始,2001年出版新約。
8. 鄒語聖經 – 2002年開始, 2011年預計出版新約。
客語
客語聖經 – 1984年開始, 2011年預計出版客語新舊約全書。
台語
現代台語譯本 – 1987年開始,2008年出版新約。2011預計出版詩篇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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