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詞新譯 現代台語譯本用詞介紹(七)

福音書中的病名

[馬太福音十三章2-5節;十五章29-31節]


翁修恭

                                                                                                                       
《現代台語譯本》特別注意病名用詞,把帶有歧視性的用詞更改,以消除對病人的傷害。

 我們特別引用兩段經文,第一段是馬太福音十一章2-5節,《台語巴克禮譯本》:「約翰佇監裡聽見基督所行的事,就差學生問伊講:『所欲來的事你嗎?抑是阮著向望別人啊?』耶穌講:『著去,將所聽見所看見的,給約翰講。舊是睛暝者看見,跛腳者行,癩哥者清氣,臭耳聾者聽見,死的人復活、喪鄉人得著聽福音。…』」 Iok-hā tī kaⁿ-nih thiaⁿ- kìⁿ Ki-tok só͘ kiaⁿ̂ ê sū; chiū chhe ha̍k-seng mn̄g I kóng, só͘ beh lâI ê, sī lí mah?  Á-sī goán tio̍h ǹg-bāng pa̍t lâng ah?  Iâ-so͘ ìn kóng, Lín tio̍h khì, chiong lín só͘ thiaⁿ-kìⁿ só͘ khòaⁿ-kìⁿ ê, kā Iok-hān kóng; chiū-sī chhiⁿ-mî ê khòaⁿ-kìⁿ, pái-kha ê kiâⁿ, thái-ko ê chheng-khì, chhàu-hī-lâng ê thiaⁿ-kìⁿ, sí ê lâng koh-oa̍h, sòng-hion lâng tit-tio̍h thiaⁿ hok-im.”

 這裡出現幾個病名或肢體殘廢的名詞:

睛暝 chhiⁿ-mî

原來單純是指眼睛看不見,但後來被用來罵人不注意或看不清楚。「你啲睛暝!」 ─ lí m̄ the chhiⁿ-mî”,又說:「大目新娘無看見灶」 “tōa ba̍k sin-niû bô khòaⁿ-kìⁿ chàu”。「大目新娘」指的不是真正眼睛大的新娘,而是罵人:雖然眼睛好好且大大的還看不見。叫新來的人對環境不熟,應該仔細看,才不致連廚房裡佔最重要位置的灶也看不見。這話也指責人做事不小心、不用心、粗心大意,所以才做不成功。其用意雖好,但使用「睛暝」一詞表示會使眼睛看部件者受到傷害。《現代台語譯本》改為:「失明者」 “sit-bêng ê”,是指喪失視力者,沒有歧視之含意。

 跛腳者 pái-kha ê

此詞《現代中文譯本》和《現代台語譯本》均譯為「跛腳者」,因為跛腳是指下肢殘廢,只敘述現況不含歧視。此詞也會被用來罵人,例如:「你又不是跛腳,平平路也會跌倒!」 “Li sī pái-kha? Pîⁿ-pîⁿ lō͘ iah ōe poa̍h-tó!” 藉用肢體殘廢來罵人的做法應該停止。

  thái-ko

癩是癩病的簡稱,是痲瘋病的古早病名。一般人除了病名之外,也用來做骯髒之代名詞使用,如「 即骯髒鬼之意。鬼是指某種行為或癖性不好的人,所以「癩鬼」是指習性不愛潔淨,髒兮兮令人討厭。聖經裡面痲瘋病也被視為一種不乾淨的病,罹患此病者必須被驅逐到郊外空曠的地方居住,與社會隔離。他們出來時,必須結隊而行,且一邊走一邊喊叫:「不乾淨!不乾淨!」避免外人與他們接觸而成為不潔淨。他們病癒之後必須要接受祭司的檢查,證明完全潔淨,才能恢復正常生活。痲瘋病人除了身體的疼痛之外,還要承受被歧視這種精神、心靈方面的痛苦。為了不願意給痲瘋病人這方面的痛苦,我們放棄有歧視含意的「癩」,而使用現代社會通用的痲瘋病一詞。

臭耳聾 chhàu-hī-lâng

此用詞也含有歧視之意。「臭」是令人聞而不快的氣味。「聾」是指耳朵有毛病或喪失聽覺而聽不見,或聽不清楚。喪失聽覺者稱為聾子,此名詞並不具有歧視意涵。但多加一個「臭」字,使人的感覺完全改變,平順的心情變為不快。一般人利用給人不快的感覺,叫人對聾子產生厭惡之情,嚴重地傷害到耳朵有缺陷或聽不見的人。所以,他們除了因耳朵聽不見引起的不方便之外,更備受精神、心靈上的傷害,這是不應該的事。為避免對聾子精神、心靈上的傷害,《現代中文譯本》把聾子一詞譯為「勿會聽見的人」 “bōe thiaⁿ-kìⁿ ê lâng”

還有一些只描述身體形狀、功能等用詞,除了現代人已不再使用或不熟悉之外,我們盡量保留。茲介紹於下:

馬太福音十五章29-31節:「耶穌離開遐,到加利利還邊,上山啲坐,有多多陣的人就近伊,續帶跛腳者、經名者、啞口的、破相的,及多多別款的來,下佇伊的腳前;就醫好??????。致到眾人??????愕;因為看見啞口的講話,破相的攏好,跛腳的行,睛暝的看見,就歸榮光以色列的上帝。」 “Iâ-so͘ lī-khui hia, kàu Ka-lī-lī hái-piⁿ, chiūⁿ soaⁿ the chē.  Ū chōe-chōe tīn ê lâng chiū-kūn I, sòa tòa pái-kha ê, chhiⁿ-mî ê, é-káu ê, phòa-siùⁿ ê, kap chōe-choē pa̍t khoán ê lâI, hē tī I ê kha-chêng; chiū i-hó in.  Tì-kàu chèng-lâng gông-ngia̍h; in-ū khòaⁿ-kìⁿ é-káu ê kóng ōe, phòe-siùⁿ ê lóng hó, pái-kha ê kiâⁿ, chhiⁿ-mî ê khòaⁿ-kìⁿ; chiū kui êng-kng Í-sek-lia̍t ê Siōng-tè.”

啞口 é-káu

是指不會說話的人。原來的用法沒有歧視的意味,但後來也是被用來罵人。對問話不回答者罵他:「你是啞口,怎麼不回答!」不回答就問他不回答的理由,不必用「啞口」來批評、責備。此詞《現代中文譯本》、《和合本》均譯為「啞巴」,《現代台語譯本》為「啞口」─ “é-káu”

 破相者 phòa-siùⁿ ê

「破相」這病名頗有特色,這是純粹的台語。《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殘廢」,《和合本》為「殘疾」,《現代中文譯本》為「手殘廢」的 “chhiú chân-hòe ê”。為什麼多一個「手」字,強調殘廢的部位是手?這譯法有什麼根據呢?原文裡沒有「手」的字,只是殘廢。為什麼把它譯為「手殘廢」呢?因為接下去的一句「跛腳的走路」,跛腳是腳部的殘廢,上面的殘廢應該是指手部,使腳、手都各有殘廢的人,無論人身體哪一部份有毛病或缺陷,耶穌都有能力予以治好。

 

  [本文作者為聖經公會董事長,現代台語聖經翻譯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