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考古學(一)

歐可定

考古學是什麼?考古的動機為何?目的在哪?又產生了什麼樣的結果?在我們討論聖經考古學之前,我們需要先思想一下這樣的問題。近年隨著科技的進步,改善了許多鑑別的工具,考古學對聖經研究的貢獻也日漸密切。

新、舊約都來自與現今很不一樣的古老世界,反應出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歷史情況等等,所以編寫聖經研讀本的目的之一是給讀者一些經文背後的知識來多了解該經文的意思和意義,能夠幫助現代華人教會在讀經上的成長。

考古學所關心的是古代民族遺留下來的物質,他們從土地裡面,在古代建築廢墟裡,在墳墓中,或海底下的某些地方,挖出古代人所建造或使用的東西。考古學者發現這些東西能夠講話,能夠告訴我們以前的以色列人怎麼生活。如果可以發現古代人是使用什麼工具,寫了什麼文章,吃什麼,蓋了什麼等等,我們就有辦法更好地解釋經文的意思。

在聖經考古學方面,有些部份學者的研究目的是希望藉著研究結果來證明:聖經裡面每一個事件的過程皆是按照經文所描寫的進行;希望能夠用考古學的結果來證明經文無誤。在十九到二十世紀期間,常常有人想利用考古學的結果來加強聖經的神學價值,盼望藉著考古學能提高經文的真實性;這些早期的考古學家以為假如能證明聖經所描寫的某個事件真的那樣發生了,我們就可以完全相信聖經所談其它一切。現在一般來說,聖經考古學者就趨於比較客觀,他們願意看考古的發現結果,再跟經文的記錄做比較,如果之間有什麼差異,就想辦法來解釋。聖經考古學現在應算是一個獨立的研究,而不是以「證明聖經」為它的目標。

以色列
以色列的地理位子很重要,它處在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兩大文化之間。這兩個古老文化區域的交通與貿易都得經過以色列,使以色列老早就接受了這兩個文化許多方面的影響。因此,為了更能充分地了解古代以色列的情況,我們也要考慮到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的出土證據,讓中東考古的結果能幫助我們更好地釐清古代以色列的一些習慣,言語,文學,宗教思想等等。

可是聖經考古學要面對的一個事實就是:以色列國留下來的東西並不很多,不像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留下那麼多遺物。幸好藉著研究以色列周圍的文化可以幫助

我們略窺古代以色列的情況。以色列的祖先(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是來自美索不達米亞,因此,為了瞭解這些人的文化與宗教思想,美索不達米亞留下來的文史記錄就成了我們的線索。

創世記裡面提到亞伯拉罕離開了原地,一個叫吾珥的城市,並經過哈蘭,在那個地方過了一段時日,之後又帶了全家到迦南地去,也就是上帝所應許給他的地。後來兒子要結婚時,亞伯拉罕派了一位可靠的僕人回到本地本族幫兒子找適合的結婚對象。以色列民的祖先都一致想回到他們原來出生的地方,都沒有忘記他們的根源。我們如果多研究美索不達米亞的資料,就可以知道祖先們的背景。

例如在創31:19,33–35裡提到拉結和利亞跟著雅各回迦南地時,拉結偷了拉班家的神像。這個故事承認以色列祖先早期的神學思想和以後並不一樣,藉著在美索不達米亞地區挖出來的神像,我們知道以色列祖先的神觀是:有家中神像的人有權佔有全家的土地。

另外,亞伯拉罕大約是與非常有名的漢摩拉比差不多同樣時代的人,漢摩拉比最有名的成就是它的法典裡面包括了不少在舊約裡可見的法律和規則。很明顯的,所謂的摩西律法有許多來自漢摩拉比的法典,是以色列人借來的規定。以內容形式來說可以證明聖經的許多規則跟以色列民祖先的原在地有關係。 (未完待續)

【本文作者歐可定牧師 (Dr. Graham Ogdom)乃前聯合聖經公會亞洲區翻譯顧問主任,曾任教於台灣神學院。現協助台灣聖經公會研讀本計畫之舊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