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詞新譯 – 現代台語譯本用詞介紹(三)
家己討皮痛
Ka-ki? tho? phe? thia?? [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2~18節]

翁修恭

使徒行傳二十六章全章記述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的自辯,12~18節是保羅敘述他歸主的經過:有一次,他帶著祭司長給他的權柄和命令往大馬士革去,要抓基督徒來坐牢。約當正午,他在途中看見一道光,比太陽的光還要強烈,從天空照射在他和同行的人周圍。他們都仆倒地上,當時他聽見一個聲音,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迫害我?你像公牛用腳踢主人的刺棒,反而傷了自己。」(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4節,現代中文譯本)

最後一句「你像公牛用腳踢主人的刺棒,反而傷了自己。」和合本譯為「你用腳踢刺是難的!」台語巴克禮譯本譯為「你用腳踢莿是艱苦。」 “Li? e?ng kha that chhi? si? kan-kho??,台語巴克禮譯本與和合本的譯詞很接近。

為什麼和合本和台語巴克禮譯本「你用腳踢刺」一詞,現代中文譯本把它改為「你像公牛用腳踢主人的刺棒」。這句話現代英文譯本為:You are hurting yourself by hitting back, like an ox kicking against its owner’s stick,意思是:你像公牛倒踢主人的(刺)棒,而傷了自己。Goad 是以前人用來制禦牲畜的刺棒,現代讀者不清楚是什麼;為使讀者明白這句話的真正意思,必須把這句話背後的情形再詳加說明。

原文裡雖然沒有「公牛」一詞,但實際上主人對付的是公牛。主人給年輕力壯的公牛掛上軛時,牠會用力反抗想擺脫。主人為使公牛馴服,才能成功地制禦,就在牛車前端裝上木頭作成的刺棒。當公牛想擺脫軛而後退時,後腿或臀部會踢到刺棒而受傷。公牛因怕受傷,就不得不乖乖掛上軛,拉牛車。

刺棒也指農夫拉牛拖犁耕地時,握在手上當作鞭的木棒。此木棒的前端尖突,農夫拉牛拖犁耕地時,把木棒伸到接近牛臀部位,若牛動作緩慢或「頓蹄」 “tu?n-te?” (停頓不前),這時農夫就將手上的木棒對著牛的臀部或後腿一刺,催促牠趕快繼續工作。若牛不願意,把腳往後踢,會踢到木棒的刺端而受傷。

耶穌藉著當時的人使用的物件和用途,來警戒保羅,叫他停止迫害基督徒的舉動,不可繼續反抗,才能避免傷害自己。耶穌使用當時的人熟悉的用詞和事物對保羅說話,所以,保羅聽懂、明白耶穌的意思。但我們聽起來卻一知半解、不知所云。讀和合本或台語巴克禮譯本的人讀到:「你用腳踢刺是難的!」這句話,一定會問:保羅為甚麼會用腳踢刺?他踢的是甚麼刺?現代中文譯本解釋了這個疑問,我們才知道用腳踢刺的不是保羅,而是公牛。這是一個比喻式俗語,比喻人使性子,亂發脾氣,像公牛反抗主人的指使,會踢到刺棒,而傷了自己。

「你像公牛用腳踢主人的刺棒,反而傷了自己」是在保羅時代當地社會生活經驗產生出來的俗語:俗語是經驗累積之智慧結晶。我們與他們的生活經驗雖然不完全相同,但也有類似的經驗,所以也出現類似的俗語,即是:「用拳頭母掙石獅,家己討皮痛。」 “e?ng ku?n-tha?u-bu? cheng chio?h-sai, ka-ki? tho? phe? thia???.”

這是我們經常聽見的一句俗語。石獅是用石頭雕刻擬似獅子的石像。 石獅被安置在寺廟或古時候的官署門前當裝飾品。除了美觀之外仍兼具辟邪和威嚇作用,使進入者見而生畏,肅然起敬,不敢為非作歹、輕舉妄動。人會「用拳頭母掙石獅」,大概是要在公眾面前展示其力大勇猛,叫人屈服其威力,任他指使。或者,有人受到暴力侵害、虐待,向官府申訴無效,無處控訴,最後來到廟前當眾揮起拳頭猛打石獅,表示抗議,發洩怨情。無論是示威或洩怨,用拳頭掙石獅,一定會傷了自己,自討苦吃。

保羅主張明確,意志堅定,性格頑強、固執,行動力強。這種人只得採取強硬方法對付,使他馴服。耶穌所使用的方法果然生效,保羅忠於屈服,且成為最偉大的使徒,對福音普傳外邦有了很大的貢獻。

保羅「像公牛用腳踢主人的刺棒」而得到痛焚的體驗。盼望現代讀者也能藉著「用拳頭母掙石獅,家己討皮痛」的台灣俗語,得到同樣的感受。

此譯詞經由審議小組決定後,雖然有人感覺不妥,因為擔心如此翻譯會使聖經的社會背景被抹掉,聽起來事件像似在台灣發生,好像與聖經當地的經驗無關。也擔心譯詞所使用的俗語背景是本地的宗教文化,恐會被人聯想到聖經是在替異教發言,或肯定其價值。

後經審議小組再開會,針對此異議,重新研議後,還是覺得借用台灣俗語「用拳頭母掙石獅,家己討皮痛」的譯句,來表達咎由自取,只得咬緊牙根忍受,不好意思對外聲張那種窘境和感受較為生動,遂仍予以保留。


[本文作者為聖經公會董事長,現代台語聖經翻譯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