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劉唯文
在獄中的小教堂和來自更生團契的志工在第一堂課見面時,他們每個人帶著笑臉緊握著我的手說:「平安!」我心裡不禁納悶:「平安在哪裡?我怎麼看不到?」懷著這樣的疑惑,我嘗試跟著這些志工在基督裡找平安。直到課程結束時,卻只記得牧師證道時講過的一句話:「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句話在我心中反覆不已,「到時候」,指的是何時呢?
更生的第二次課程中,上台證道的是位女傳道,她講了浪子的故事。一個分了財產的浪子,花光了錢之後走投無路,才回家認罪。不但得到父親的原諒,更將榮耀賜給他(路加福音書15章)。當她說道:「你們若向天父認自己的罪,祂必赦免你們,洗淨你們一切的罪犯。」時,我見到她看著我們的眼神盡是不捨,眼眶中滿是淚水。只是當時我並不覺得自己有罪,反覺得她怎麼那麼投入;最奇怪的是,我怎麼也想不到,自己卻在接下來她的琴聲中,不能自主地哭了。一身的污穢好像就在「主耶穌基督的寶血」的歌聲中洗淨,趕到前所未有的輕鬆,難道這就是他們口中的「平安」?
在獄中服刑兩年多,家人對我始終關心相伴,可是這份愛並沒有澆熄我作惡的念頭。我在「愛」與「惡」中反覆煎熬,管不住自己,只是原本身體上的折磨進入更深的心裡,讓我注定只能作罪的奴僕,我請家人放棄我吧!何必苦守一株結不了果的野橄欖。
隔天,家人南下來看我,告訴我上次為了省車資,母親獨自一人坐車來台南,回去時因買不到火車位,只好從台南一路站回台北;累了只能坐在危險的車門口階梯上休息。知道這樣的事情,那一晚我在夜裡輾轉反側無法入眠。母親所受的苦這時好像魔鬼的攻擊戳刺著我的心。「好痛,誰來救我!」當我升起這樣的念頭時,忽然,耳朵聽到了日前團契牧師的話:「時候到了,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腦海也浮起那女傳道人憐恤中帶淚的眼神,對我說著:「回頭認罪吧,父必赦免你。」我頓時感到有股力量帶著我如同求饒的浪子禱告說:「祈求天上的父,赦免我的罪吧!我願相信基督耶穌是救主。」當我禱告完畢,感到束縛多年的枷鎖瞬間解開了,好像從死裡活了過來,這時我開始相信在主裡是有平安的。
福音的種子這次終於落在好土裡,屬靈的生命得以向下紮根,感謝主!在每日的晨更中,我感覺到主的恩典帶著我一起呼吸,在讀經時使我得到靈命的飽足。經歷了重生的洗禮和聖靈的更新後,我在基督裡找到了回家的路,明白真理讓我得到釋放的自由,生命得到重新開始的機會。
這年我三十八歲,當我在聖經中看到那個躺了三十八年的病人得到醫治時(約翰福音書第五章1-18節),我好像看到曾被綑綁的自己,也如同那病人一般,蒙了耶穌基督的救恩,得以脫離黑暗的權勢,才能起身向前行。
如今我所得到的恩賜都是來自主,我在祂裡面,祂也在我裡面;這份平安所生的喜樂讓我嚐到無比的甜美滋味。我相信自己是神的兒女,只要將起初確信的信心堅持到底,必在基督裡有份,祂已接受我如同那回頭的浪子,也必使我日後得以接受那屬天美好的家業。
編按:本文作者為更生人,由基督教更生團契台南區會代為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