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示、權威與詮釋(四)
彭國瑋 作
邱其玉 譯
本文為作者於2003年華神「詮釋學與神學研討會」所發表的學術文章。當代系統神學對聖經權威的論述,並未充分考慮聖經形成之複雜歷史現象,以致產生之神學建構與現今已知的聖經形成史有相扞格之處。有鑑於此,本文始於對聖經形成複雜歷史現象的綜覽,從而提出合乎歷史現象之聖經權威教義的神學建構,並討論該神學建構對於教會生活的意義。原刊載於《獨者》2003年冬季號第4期,感謝《獨者》同意轉載。
3.5 舊約經卷的經文史
舊約經卷的經文史應當始於個別書卷的完成。然而,現有最早的證據只能幫助我們追溯到大約西元前三世紀的時代,而這距離個別舊約經卷寫成的時代還很遠。因此,對於舊約經文的起源,我們所能有的只是一些理論與揣推
。
「死海古卷」(the Dead Sea Scrolls)──即「昆蘭古卷」(the Qumran
Scrolls)──的發現以及其它在巴勒斯坦地區發現的早期抄本,讓我們對於舊約書卷從西元前三世紀起的經文史,可以有一個大致的圖畫。從西元前三世紀到大約西元第一世紀末,希伯來經文處於一個不穩定而「流動」的時期。「昆蘭古卷」的研究顯示某些昆蘭抄本與後來被稱為「馬索拉經文」的傳統幾乎一致;其餘有些則與《七十士譯本》的經文傳統相似,還有一些其它的則類似於《撒瑪利亞五經》(Samaritan Pentateuch)的經文傳統。換句話說,數個不同的經文型態同時存在於此時期中。
在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聖殿被毀之後,希伯來文經文的標準化工作才開始進行。拉比們在西元七十年之前所流傳的諸多經文型態當中,採取了其中一種可稱之為「原型馬索拉經文」的經文;而這個經文型態的固定化,可能是在西元二世紀中葉左右才完成的
。
與我們的討論特別有關的一點是,這個經文固定化的過程是發生在基督徒運動開始之後,也是發生在猶太教與基督徒開始分道揚鑣之時。因此,舊約翻譯應根據何種基礎經文來進行的討論,應當要把這個因素考慮在內。
3.6 新約經卷的經文史
新約經卷的經文史始於西元第一世紀後半葉,即當所有新約經卷完成之後。新約經文史的兩個關鍵時期,分別是戴奧克理先(Diocletian)的大迫害(大約西元303-313年),以及接下來的君士坦丁(Constantine)時期。戴奧克理先大迫害的其中一個主要特點,是有系統地破壞教堂建築,以及在其中找到的經文抄本。這個特點造成迫害結束之後,教會普遍缺乏可用的新約抄本。而基督教在戴奧克理先大迫害之後的急速成長,使得抄本短缺的問題更形嚴重。其結果就是在迫害後的一段時期,有許多大型的專業抄寫中心,「大規模生產」新約的抄本。
在這些抄寫中心所使用的範本,主要是與安提阿(Antioch)的解經學派有關,整個東方地區許多教區的主教都來自於安提阿的解經學派;也就是因為這樣的情況,使得這種經文型態,即希臘普通話的經文型態,很快地廣為流傳,並成為後來君士坦丁時期,帝國首都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所使用的經文型態,即拜占庭經文型態,的前身。唯一未受到這種經文型態影響的地區應該是北埃及的亞歷山太一帶,當地的教會是以亞歷山太為中心,受其嚴密集中的管理結構所統御,極可能是由於亞歷山太學派與安提阿學派之間的競爭與對立,使得在此地產生了另一種不同的經文型態,即亞歷山太經文型態
。
在這兩種經文型態之間,亞歷山太經文型態,包括第四與第五世紀大部分的蒲草紙抄本,和一些大寫體的抄本,當代絕大多數的經文校勘學者,認為這是最接近原始手稿的經文型態,而拜占庭經文型態,則出現於大約八成左右的小寫體抄本,以及出現於幾乎所有的經課集抄本中,大部分的經文校勘學者,都認為拜占庭經文型態在重建原始經文的時候,所具有的價值極低,因為這種經文型態的產生,背後的目的,主要是實用、禮儀或神學性的,而不為了經文校勘的目的。
然而,在其後的歷史中,拜占庭經文型態因作為帝國的經文而廣為流傳。當改教運動時期,人文主義者伊拉斯姆(Erasmus)編輯其《希臘文新約聖經》時,他所依據的主要便是這個拜占庭經文型態,而他的《希臘文新約聖經》正是德文的《路德聖經》(German
Luther Bibel)以及英文的《英王詹姆士譯本》(English King James
Version)背後的所謂的「公認經文」。一直到十九世紀的學者才以亞歷山太經文型態來挑戰所謂的「公認經文」的權威,咸認前者更接近原始經文。(未完待續)
【本文作者為英國雪菲爾大學哲學博士(聖經研究),現任聯合聖經公會亞太區聖經翻譯顧問。】